如果你看准一个机会,巧运心机,避开规则的羁绊,智胜那些拘泥于规则的人,喜收取巧之利,你不会深感见机行事的中国智慧的优越、墨守成规的西方思维的笨拙吗?那么,智胜规则,究竟事关功利、义理还是道德?这可不是巧运心机者感兴趣的问题。
漫议规则
规则是一个十分宽泛的概念,牵涉极广:上至国家宪章,下至乡规民约;大至国际公例,小至家内私规;严至国家法典,宽至私订游戏规则;正式到载入典章,甚至刻石立碑,随意至口头约定,或仅凭约定俗成……。
如此宽泛的概念,几乎无法严格定义,也难以详尽描述,更不易准确分类。这些就免费唇舌了,让专家们去鼓捣吧。我的兴趣只是:规则是必需的吗?能否挑战规则?挑战规则有合理性吗?
首先指出,就总体而言,从来就有规则,其存在甚至可追溯到动物社会,更不必说人类社会了。这就排除了从人类生活中完全废弃规则的问题。另一方面,若就某个特定的规则而言,则它总有其产生与演变的历史,并非从来如此,更无绝对的神圣性。因此,批评规则或推动修改规则,甚至挑战规则,并不一定是什么大逆不道的事情。
诚如黑格尔所言,凡存在的一切均有其合理性。既然规则早已存在,岂能说它非人类所需?从根本上说,认识到规则之不可缺少,乃是人类全部经验启示的结果。这种玄论,就不宜再发挥下去,就此打住。
真正值得关心的是:我们的社会信守规则的表现如何?无论肯定的评价,还是否定的评价,都容易遭致强烈的反驳。
国人缺少规则意识吗?千百年来,对于种种严酷的规则,我们的先人都恪守不渝:族内不乱伦,同姓不婚,女子缠脚,长幼有序……。然而国人真的信守规则吗?无视规则的事岂不随处可见:乱闯红灯,排队加塞,开会迟到,发言超时,欠债赖账……。这就让人莫衷一是了。
澄清混乱的方法很简单:首先得区分运用规则的领域。可以说,在涉及家族伦理之类的问题上(或在熟人社会中),我们的规则严酷、稳定、深入人心,遵守得不算坏;而在公共生活方面(或在陌生人社会中),却迄今尚未形成稳定成熟的规则,更谈不上遵守规则的习惯,在国内外都被深深诟病。因此,谈到规则问题,无疑应将注意力集中在公共生活领域或陌生人社会中,而不是纠纠于三从四德。
一个素以数千年文明史自豪的民族,何以独独缺乏公共生活的规则意识呢?这可能是一个复杂的社会学问题。简单说来是,延续几千年的农业社会,从未着意培育公共生活,在公共生活方面的设施、组织、观念都极不发达,哪来的规则意识呢?
令人啼笑皆非的是,一些无聊文人至今还在自吹自擂,说什么东方社会崇尚集体主义,远远优越于西方的个人主义!
实际上,农业社会中的所谓集体主义,多半是是宗法约束下的家族主义,或者熟人社会中的仁义道德。这些固然不无价值,但与现代意义上的公共生活规则意识相差甚远。历史经验表明,唯有基于群体契约的规则,才能真正深入个体的内心,滋长出自觉遵守规则的习惯;而契约多半源于公共生活发达的自治商业社会。
反之,在所谓集体主义盛行的农业社会中,社会规则多半由权力主导,无非是一些自上至下的单方面指令,得不到民众发自内心的认同,处心积虑回避这类规则,成为一种持久的挑战。
今天,农业社会当然已成为过去,但我们仍然受到巨大惯性的支配。要形成遵守现代公共生活规则的健全习惯,谈何容易!
挑战规则
首先做一个内省实验:面对规则,你的感觉与应对如何?
第一感觉很可能是排斥,这与你当初对规则同意与否无关。任何规则都是对相关成员的某种约束,不能不多少妨碍你一点当下利益。红灯推迟了过马路的时间,而你只想立即跨步而过;严格排队很可能让你赶不上车,你只想越队冲上去;停车收费使你暴跳如雷,这不侵犯了你这个业主的权利!理性地看,或者站在他人角度,你当然明白闯红灯十分危险,不排队拥挤上车无公平可言,免费停车将堵塞所有空地。但在一厢情愿之下,你会不顾所有这些理性考虑,一心想打破规则。
可见,不守规则或挑战规则,出于对个人眼前利益的考虑,它是一种本能的冲动。
对于规则的挑战,可区分为一些强度不等的行为:
A.公然直接违反;
B.隐蔽地违反;
C.不正当地回避;
D.完全正当地回避。
E.
以一个例子来说明。对于“公职人员60岁退休”这一规则,你有以下挑战方式:利用职权将任职延长至60岁之后;名义上60岁退休,但仍然占据职位与待遇;篡改年龄实现延迟退休;取得高级资格(职称或荣誉称号)得以延迟退休。
以上四种方式恰好分别对应前述的挑战A—D。挑战A明显不合法,其非理性无需解释。挑战D虽有巧诈之嫌,却无可非议。对于挑战C,D值得多说几句。国人似乎不习惯区分避规的正当性与非正当性。例如,运用理财技巧避税似乎比公然逃税还坏!那些在生前捐出了自己大部分财富的富翁,在中国很难得到足够的赞誉。瞧瞧中国的邵逸夫与美国的巴菲特吧!中国人多半会说:“邵逸夫这个妓院老板,还不是想逃避遗产税!”如果你有本事大行其善而规避遗产税,人们实在没理由不给你戴上桂冠。
如果置挑战A与挑战D不论,那么值得注意的就只是挑战B与挑战C,它们构成对规则的主要威胁,具有最大的破坏性。不幸,在我们的社会中,这些正是最常见的,以致习以为常。不准开会迟到吗,我在迟到后从后门偷偷进入(隐蔽地违反);排队不能加塞吗,我托人代排(不正当回避);不得公车私用吗,我在私用时改换车牌(隐蔽地违反);须凭票乘车吗,我设法不通过检票口(不正当回避)……。种种技巧,应有尽有,不胜枚举。
如上的违规术与避规术,往“好”里说,是一种智慧,正是有了这种智慧,才呈现出智胜规则的种种奇观;正因为国人屡屡智胜规则,才有了一种特殊的自豪感,以致可以傲视外夷番邦,总嘲笑老外笨拙。
在讥刺老外不敢犯规的无数故事中,最新版本的一个是:某个老外半夜时在空旷的马路上碰上红灯,不巧信号系统出现故障,红灯久久不停,那个老外居然干等着久久不走!
至于往坏里说,挑战规则的那些道道,根本谈不上是什么智慧,纯粹是一些邪门歪道,尽显其奸诈之丑陋,全无巧思之美可言。这种小聪明,与其多点,不如少点,没有更好。
日常生活中的犯规行为,终究不过是一些小伎俩,单个地看,也不见得有多大危害,更不能与周永康辈的滔天恶行相提并论。问题不在于某个孤立行为的后果,而是无数犯规行为的总体后果——那将使整个规则体系全部瓦解,最终社会秩序荡然无存!
谁不要规则
最近一个游学欧美多年的“海归”,感叹于同胞不讲规则,让他感到颜面尽失。一个对比过中西世态的人之所言,应当近于事实。但本文一开头就论证了,需要规则乃人类社会之通识,我们岂能例外?应当说,规则意识无处不在,不存在有无问题,只是多少厚薄的问题。
如前所述,中国古代生活中也不乏严守规则的事例。不妨再补充一例。中国历代考试规则有多严格,稍有历史常识的人都是清楚的。考试舞弊既为士人所不齿,也为刑法所不容,鲁迅的祖父就因科场舞弊案而差点掉了脑袋。
不幸!或许是人心不古,今天人们可不那么循规蹈矩了。例如,现在考试舞弊风行到什么程度,实在羞于启齿。肆意践踏规则的乱象,何以一至如此,肯定使许多关注世道的人迷惑不解。总不致有人公然鼓吹毁弃规则吧?
权力者似乎尤其不可能自毁规则。社会一旦脱离规则,陷入无政府状态,忧心者必定首先是政府。维持秩序乃政府之第一要务,而规则乃秩序之保证;在权力者眼中,维护规则似乎应是头等重要的事情。
那么,毁弃规则的是被治者,即芸芸众生吗?如前所述,普通人确有摆脱规则的本能;无所约束,自由自在,从来都是人生理想的极致。问题是,草根永远是弱者,根本没有主导社会、左右规则的能力;他们似不应担当毁弃规则的主要责任。
问题似乎陷入僵局,竟无从知道,规则坏于何人?
还是让我们从头理清一下思路,着重点理所当然地放在权力者方面。权力者即使不负有制定全部规则的责任,至少也具有干预、监管、调控与修正规则的能力与意愿。在这一点上,一个关键的观察将是解开疑难的钥匙:谁应当受规则约束?现代社会的一个普遍理念就是,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这一理念的自然延伸与合理推论无疑是,在规则面前也应人人平等!适用于所有人而不留例外,正是规则应有之义,或者说是规则生命之所在。问题是,权力者会本能地拒绝这种观念,他们会认为,规则只是管被治者,而不管自己。这种想法不过是人性使然,无关乎德行;唯有另一种监督权力的存在,才可能矫正权力者的偏颇。
这就解释了,在一个无监督机制的社会中,权力者为何倾向于随意地对待规则。
从现代史中找出说明问题的事例,实在易于反掌。最典型的事例莫过于,积数十年之久,庙堂之上都不能形成一套铁打的议事规则,以致每次会议都要临时就程序作出议决。已通行全世界百余年的《罗伯特议事规则》,不少官场要人恐怕至今还闻所未闻。这不是一个智慧问题,而是一个利益问题。要害在于,规则让主事者不便。与其将规则一劳永逸地固定下来,人人信守不易,还不如临阵决策、相机行事好。用规则管人固然好,但万一自己被规则框住了,岂不作茧自缚?毛就说过:我从来不相信法律,更不相信宪法。连通常被视为神圣的宪法尚且可以不要,还能有什么规则管得住他!结果只能是和尚打伞无法无天了。
不过依然有一个疑问:权力者无视那些于其有碍的规则,或许理所当然,但这何损于那些纯属民间社会的规则呢?难道权力者也会反对过马路的规则吗?当然不致如此。问题在于,权力者既然为自己的方便破坏或取消了一部分规则,就消解了规则应有的权威,摧毁了尊重规则的社会传统与氛围,而这就让所有的规则都陷入受威胁的境地——这就是所谓浸润或诛连规律在起作用。
权力者固然不必对每条规则的失效负有具体责任,但不能不对全社会规则意识的丧失负有整体责任。
现在已能回答开头提出的问题。谁不要规则?权力者与草民各自都有其不要规则的理由,至少对一部分规则是如此。但唯有权力者背弃规则(即使是一部分规则),才会造成致命的后果。因此,权力者对规则意识的普遍淡化与消解,负有首要的责任。而由此又引申出如下结论:
一个社会遵守规则的水平,首先决定于权力者尊重规则的程度。
屈尊就范吧
智胜规则,自有一种得意在。但那终究是自我作践,受损的是全社会。那种占了一点小便宜的自鸣得意,毫无价值可言,更是品味低下。
违规毁约,并不悖人性,实际上恰基于人性,基于人们在短视之际对自己的那点眼前小利益的贪恋。在这一点上,庙堂与草野并无区别。寄望于权力者率先示范,遵守规则,纯化习俗,至少在近期内无现实可言,那只能是监督机制稳定成形的结果。
但我们总不能坐待监督机制缓缓而来,根本不在乎“礼崩乐坏”,积重难返。除了良知、道德与社会责任感之外,大多数人尚不失一份人格的自尊。时下,“素质”是经常挂在口头上的一个词,被人讥为“没素质”,是很大的羞辱。例如,尽管人们在无风险的情况下,不在乎违规插队;但如果被某个较真而又强大的人逮住并责以没素质,那还是会因大失颜面而后悔莫及的。这一点点荣辱心,看来没什么,而且完全可能稍纵即逝,但它却是希望之所在。
正因为如此,我们还是能有所作为。且不要老说世风难移,回天乏术;也不要指望监督机制立马能就,普遍遵守规则的局面指日可待。你现在就可以通过自律来维护自己的自尊、自爱,不让自己的人格被毁于一旦。认可了这一点,守住规则,就没有什么好犹豫的了。
草民从来没有什么可以自傲。不是已从新闻中听说过,某个气壮如牛的官员就直截了当地宣称:“老百姓算个什么!”至于权力者,尤其是不受监督的权力者,当然有自负自傲的充分理由。我们的社会常常热衷于“谁是老大”的喧闹,确有一些人实实在在地认为,世间就自己是老大!那个奚落“老百姓算个什么”的官员,尤其会自认有称老大的足够底气。现在已经到了学点聪明的时候:应当明白,只有规则,才是真正的老大!任何人都要有这份谦卑,承认自己位于规则之下,即便你是天下第一号人物,也不应例外。且不说事情本来如此,就从利益上考虑,屈居规则之下,并无任何损失,唯有受益无穷。试想,你总自称老大,岂不要对普天之下的每一件事情负责,包括所有的坏事在内?如果有规则在前面顶着,至少,在出现失误时还有复议规则、从长计议的余地。
现在该明白了:智胜规则并不足取;在规则面前屈尊就范,乃是真正的人生智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