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麻律之原則》

in #cn5 years ago

"經律論"是一種把信仰實踐的方法,《大麻經》表達的是大麻的本質、巧用、用處,《大麻律》是規矩、原則,實踐要有一定路線,令道路明確,再者這是對大麻的一種尊重與原則,《大麻論》將會是把實踐的方法、方向等。

使用大麻是需要原則的,因為每樣東西都有好有壞,錯誤使用就會導致壞的結果,這除了是浪費,也是可以避免的。
大麻是反濫藥的,”濫”代表沒有目的的使用、錯誤的使用方法,「濫用」包括:反對未成年使用,反對過量使用,反對長期使用,也可以稱為”安全使用”。

未成年的禁止使用的,除非有醫生的處方,是藥物的使用,未成年的時候使用大麻或其他的精神活性物質(咖啡、酒精、茶等合法物質也是)是較危險的,因為未成年的身體、腦部、神經系統還沒有成長完成,使用精神活性物質是會干擾身心的發育,未成年的使用是要禁止的。
合法了的地方是不能把大麻店開置在學校的一定範圍內,以及不得售予未成年人士,這是必須而且合理的,但當成年的時候,怎樣使用就變成了個人選擇。

過量使用是錯誤使用的一種,雖然大麻過量不會導致死亡,但過量的使用將會帶來壞的副作用,例如:頭暈、頭痛、恐慌、憂慮等,份量、心態、期待感、身體狀況、環境等都對效果有影響,這是十分個人的,所以找適當的份量,要由小量開始,再慢慢增加。
過量就是過了適當份量,過了合適的份量就是浪費,以及無效率,找到適當的份量是十分理性的選擇。

長期使用也是錯誤使用的一種,因為傷害與成癮是由長期使用引起的,你試想每天大魚大肉、每天飲酒也必定會帶來傷害的,而成癮也是由於長期使用所引起的,這是因為習性、習慣,雖然大麻不是硬性藥物(身體/物理成癮),但也會有心癮,就像使用Facebook、打機、購物等的成癮一樣,而會導致成癮的就是濫用,就是錯誤使用。

另外也有一點要注意的,就是”耐藥性Tolerance”,這是精神活性物的特性,意思就是每次的份量也要增加才會達致相同的效果,所以為了避免這種情況,過量與長期使用是不必要的。
當然怎樣使用物質是個人的自由與權利,始終大麻也有其宗教與文化意義,除了使用後犯罪或售予未成年。

謹記,未成年、過量、長期就是濫用,”安全使用”是原則,這是為了個人以至群體利益的,是公共健康的話題,所以錯誤使用而影響他人只會導致別人對大麻反感。
最後一句,食大麻是需要負責任的,這才是Respect自己、Respect別人、Respect大麻。

下篇將會分享,大麻在文化中使用的《大麻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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