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日之前和朋友去台东区买东西,恰巧是情人节,宽大的步行街人流不息,情侣不止。
天气很冷,我和朋友逛来逛去已无兴致,想找个书店落脚,一直未遂。
街上很多卖玫瑰花的,有中年妇女,有青年男女,有中小学生。
我讨厌卖花的,遇上男女组合就围而攻之,不是讨厌这种赚钱的态度,而是讨厌类似节日总是推出相关的产品,也不是讨厌这种商业模式,而是讨厌将人们的愿望和义务形式化、单一化。
我讨厌买花的,不买小学生的花而买青年男女的花,不是讨厌买青年男女的花,而是讨厌给情人买花还讨价还价,也不是讨厌这种居家过日子的态度,而是讨厌没有个性随大流的伪浪漫,也不是讨厌追求浪漫的心态,而是讨厌面对美好的情怀却自生瑕疵。
好在天公作美,密麻的大雪花悠然飘落,让干涩的“情人街”顿时有了氛围,大自然比人更有情调。
在这条繁华商业街的尽头,有一个乞丐,五六十岁的样子,穿着破旧但很厚,戴着肤色的手套坐在马扎上拉二胡,面前放着收钱的碗。
二胡上连着一个扩音器,使他的曲子离着很远也能听到,要拿到以前,我觉得这就是一个卖艺的,但现在,人们宁愿称为要饭的。
我觉得他的曲子很好听,虽然在这个寒冷的没有温馨的“情人街”上没有人驻足,但仍在情调上做出了不易察觉的贡献。
我一直想给自己定下一原则,面对身无残疾、没有手艺、年龄不太大/小的乞丐绝不心软,相反情况且在心里感觉很可怜的给予钱财。
这只是我给自己设下的做法,每个人有各自的看法和态度,在此不讨论。
至今我没有做到,想给的没有给(怕别人投以傻逼和伪善的眼神),不想给的被逼无奈给了(比如乞丐硬跑在你面前给你磕头)。
七日过后,我依然耿耿于怀,我多想牵着一个姑娘的手,停在艺人面前美美的欣赏曲子,然后大大方方的给他钱。
去他妈的玫瑰和别人的眼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