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果律和本末律
《大学》说:“物有本末,事有终始,知所先后,则近道矣。”这里体现了两种事物的联系方式,即“本末”和“始终”。后者又可以理解为因果律,并不难理解。而前者则不太好理解。
本质这个词,我理解为事物一切性质的综合,贯通了该事物全部的表现属性(末)。
举个例子,恩格斯在《从猿到人》中强调,人是通过劳动解放双手而得到进化的,也就是说,劳动是人类进化的原因。但如果说人的本质是劳动、是生产力,显然是错误的。同样,我们说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就是说明经济是社会发展的原因,但如果说经济是社会的本质,那也就犯了同样的错误。
马克思说:“人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就十分辟透。这并不是讨论了人类之所以为人的原因,而只是简单得把人类的所有表现出来的特点加起来,并找到一个高度抽象的词语概括之。
我们通常认为表象不能脱离本质存在,实际上是用因果思维思考本末关系的错误。本末关系只有三种方式:是、否、限制条件。
突然想到了局座的因果律武器
让局座预测下数字货币
让他预测大跌?哈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