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新聞分享 ─ 衞生署署長上法庭

in #cn7 years ago (edited)

因為最近比較常要到深圳、惠洲那邊出差,所以多了很多機會跟內地的同事閒聊。而其中我們最常聊的就是香港的一些可笑的新聞,而出乎意料的,內地的同事好像都對這方面的新聞很感興趣。據他們所說,他們不會特別的去看香港的新聞,而且也不太了解背景,所以由香港人口中說出來就覺得很有趣了。

當然,我都不太敢說一些政治敏感的話題。不過,香港實在是一個太可笑的地方,即使撇開政治敏感的新聞,我們還是有好多可笑的新聞可以聊。而最近,其中一件鬧得挺大的新聞,我相信一定是衞生署署長陳漢儀被高等法院法官召到法庭一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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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的起因可以歸立為三個字“陪審團”。因為香港是實行普通法的城市,所以是有陪審團的制度。陪審員由香港居民出任,只要年滿21歲而未滿65歲,不論你是什麼職業,你都會有機會被抽選為陪審員。在審理刑事或某些民事案件案件時,法官會根據案件的嚴重性決定陪審團的人數。而陪審團會根據在庭上聽取的證供而對案件的事實作出裁斷,他們會公開地在庭上告知主審法官陪審團是裁定被告人有罪或無罪。

而擔當陪審員更是公民的義務,基本上任何人都不能拒絶。就算你正在發明永動機,你的公司也必須要放假讓你可以去法庭參加審訊。而根據《陪審團條例》第22條下令,在案件聆訊期間,各陪審員在聽審之後,無必要重返本來的工作崗位。所以,公司也不能要求你在退庭或是星期六、日的時候返回公司工作,而公司也必須按照合約給你付薪。

而返回最初的新聞重點,為什麼堂堂衞生署署長竟然被高等法院法官召到法庭呢?事源在“前行政長官曾蔭權接受利益案”中,其中一位陪審員為衞生署的護士,而該名陪審員的上司卻要求他於星期上非審訊期間上班。當陪審員向法官表示這個安排後,法官已經明確的認為陪審員不需要接受這個安排。可是後來法庭更收到衞生署的傳真,要求該名陪審員於週六上班,所以法官馬上於下一個工作天急召衞生署署長上庭解釋。

這單新聞最可笑的地方,是身為政府的機構,卻在接近“知法犯法”。而且法官已經回覆了衞生署這個安排,但是衞生署卻還要笨得發一通傳真去法庭去“挑戰”這個法律。而且經過傳媒的調查後,發現這不是一般的傳真,那傳真是代行人發的,即是說是以衞生署署長的名義去發的。

所以,我們都笑了一會兒,到底是那名陪審員得罪了那個發傳真的人,還是衞生署署長得罪了發傳真的人,以讓署長在這次成為了笑柄。我們更說笑發傳真的那位應該在下月就會被發配邊疆了,大概會被派到中英街關口替人量體溫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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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 don't know what is write. But i like picture. I think it is a meeting room.

Thanks for your comment, actually it is a court XD

難得沒有官官相衛

看你怎麼想啦,反正署長沒有受罰XD

原来还有全民陪审,相当于全民普法全民懂法了。

他們不算懂法的,雖然法官會在審訊的期間向他們說明不同法列的觀點,不過陪審團主要的職責是判斷到底被告有沒有犯案。

陪审团制度很有趣,我看过一部电影叫十二怒汉,说的就是陪审团的重要性

是的,這個制度有好有不好吧。只能說它可以用平民的觀點去判斷案中的被主有沒有犯法,而不是單單以一兩個懂法律的人的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