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鞋子的故事

in #cn7 years ago

记忆里最早的鞋子是绿色解放鞋。这双鞋从春天穿到夏天,再从夏天穿到冬天。那时的袜子总是不保险――要么丢掉一只要么破了大洞夹得脚趾头不舒服。因此一年四季里,大部分时间是光脚穿鞋。

大部分时间没有鞋带原因在于,鞋带实在是做抽打陀螺鞭子的绝佳材料――牢固耐用且有很强的抽力。鞋带虽好,磨损也快,当大人发现鞋子上的鞋带变成棕榈叶时,都知道发生了什么,于是我便收到一顿暴扁。暴扁也挡不住用鞋带来当陀螺鞭子的热情。

解放鞋在绝大多数时间里都很好地履行了它的职责,除了冬天,尤其是新疆的冬天。冬天我是要穿袜子的,但冻疮被磨破后和破袜子粘在一起的滋味实在难受,于是我拒绝穿袜子。事实很快证明我犯下极大错误――长满冻疮的脚会被胶鞋坚硬的内表面磨破,血水和组织液渗出,渐渐将我的脚和鞋子粘为一体。到了晚上洗脚脱鞋时,让彼此血肉相连的脚和鞋分家,需要关公刮骨疗毒的勇气。而每个冬天的夜晚,我都会在昏黄的灯光下龇牙咧嘴地冒充一回关公。第二天起来,继续光脚穿解放鞋到处晃荡,从未想过是否有法子不再让鞋和脚不要再血肉相连融为一体。
那时的解放鞋最先烂的总是鞋底,而且是从中间断开。晴天还好,最多有点砂石混到日日新生的冻疮伤口中。最怕下雨下雪,刺骨的雨水或雪水从断裂处涌进鞋子,让本已严重不堪的冻疮雪上加霜。

直到父亲给我买了黄色翻毛大头鞋。那温润的白色绒毛啊,很快又与我的脚血肉相连难以分割。足够的保暖毕竟让冻疮日渐痊愈,将脚和鞋分家越来越轻松。然而我的第一双反毛皮鞋没有等到我脚上的冻疮痊愈就牺牲了:我坐在自行车三角杠上,由同学带着去溜马路时,不小心将右脚塞进了前轮。人仰车翻不说,最糟糕的是右脚鞋帮脱线,张开大口。鞋坏最轻的后果是一顿臭骂,最坏的结果是父亲的一顿爆扁。怀揣被扁的恐惧,我想到了一个绝佳的办法:走路鞋不离地面,则鞋上的巨口就不会张开。于是,没人时我依然迈开大步踢的一路飞沙走石,有人时则小心翼翼拖着右脚迈着碎步,确保鞋上的巨口不要张开,露出长满冻疮的脚趾。

然而我偏偏刚好得了一个数学竞赛的奖,偏偏颁奖仪式是在众目睽睽的高台上。当我听到念我名字的一刹那,脸都吓白了――因为那个主席台侧面有五级台阶,无论我采用什么姿势走上去,都不得不抬起右脚。这时装昏厥已经来不及,只好硬着头皮拖着右脚往台上走。到了台阶跟前,我深吸一口气,小心翼翼先迈左脚上第一个台阶,然后右脚贴地挪到第一级台阶前,用脚尖抵着台阶垂直面把右脚往上挪,直到有脚安全抵达第一级台阶上面。后面四级台阶都是采用此法挪上去。当到达校长旁边,我已汗湿重衣。好在没露馅。

在老家农村,遇到不下雨的天气,可以穿纳底布鞋。由于家庭特殊,纳底布鞋于我而言是奢侈品。所以童年的我特别羡慕有纳底布鞋可穿的小伙伴,偶尔收到一双母亲亲手做的纳底布鞋,我总是舍不得穿。稍大一些住在广元城里,母亲做的纳底布鞋逐渐沦为只在家里偶尔穿穿的地步――我无法忍受身边小伙伴们异样的目光和好奇的询问。母亲也逐渐知道我不再喜欢纳底布鞋,也渐渐做得少了,直到完全不再做。

遇到湿滑泥泞的路面时,我特别盼望有一双雨靴。总觉得身边穿雨靴的小伙伴特别有范儿。但那时我并不是家庭里的主要劳动力,因此,这种雨天作业的工具永远也不会为我配备。所以,每每遇到路面状况糟糕的时候,我都会将鞋脱下,拿在手中,赤脚走在泥泞路面,无论是春夏,还是秋冬。只有有一次,我和哥哥再一个下雨天要去母亲家,不知道找来谁的一双水靴给我穿上,于是,那天我央求哥哥故意不走寻常路,顺着一条水沟从爷爷家下到山脚,一路摔跤无数,浑身是泥。用母亲的话来说,就是活脱脱一个泥猴。他们不知,我第一次这么长时间穿水靴走这么远的路,心里的激动哪里能用语言形容。

儿时记忆中,鞋子总是不耐穿。最夸张的一次是父亲从万里之外的新疆寄回一双新鞋给我,我满心欢喜地穿着它去走亲戚,半路上就坏掉,让我心痛不已,让旁边的亲戚笑话不已。所有鞋子中,最不耐穿的是凉鞋,只要脚上出汗,稍微一滑,鞋帮一定会断掉。好在人们智慧无穷,最开始是大人将火钳烧红,然后将断开的两个缺口稍稍重叠,迅速将火钳放到两个缺口之间,只听哧溜一声,伴随着刺鼻的塑料烧焦味,凉鞋便完好如初了。这个修凉鞋技巧并不复杂,因此很快我自己就掌握,而且还能用一块废弃的凉鞋部件将断裂处连接起来,这样就不会导致修好的凉鞋尺寸发生变化。当凉鞋上全部是火钳烙下的印记时,这双凉鞋就已经宣告死亡,而这时往往夏天还没结束。所以,为了尽可能延长凉鞋的生命周期,我和小伙伴们在夏天的大部分时间里都是赤脚满山跑。在城里孩子的眼里看来,赤脚跑是多么危险的一件事情――铁钉、玻璃、棘刺。但对当时的我们而言,脚掌扎进东西,实在是家常便饭,也无关紧要――拿针将异物挑出即可,即使没有钢针,也可以用山上随处可见的硬刺来代替钢针。

对于从小懒癌症重度患者的我来说,洗鞋是一件很讨厌的事情,尤其是白色的回力鞋。偏偏那时到处是白色的球鞋。这也许是最后回力衰败的根本原因吧――为啥不提供更耐脏的颜色的鞋呢?大人们给我们传授了很多增白鞋面的土方法:比如洗干净后用卫生纸覆盖鞋面,比如晒干后用粉笔涂抹鞋面。但这些土方法并没有什么用。所以,我一直讨厌白色球鞋。我希望有一双不用洗的鞋――皮鞋。但皮鞋跟雨靴一样,我很少有机会获得。中学一个人在家那会儿,妈妈留下了她的一双圆头小皮鞋在家。这对我来说,简直是宝贝。但这里有个致命的问题――我的脚比妈妈的脚大,她的鞋我是穿不进去的。所以我只能看着那双皮鞋咬牙切齿心里白痒痒。终于有一天,我突然奇想,为啥不试验下看能不能穿进去呢?于是,我坐在沙发上,费了九牛二虎之力,连笋壳大法(它其实是老家人们用来对付太紧的新鞋的办法:将笋壳光滑的一面朝向脚后跟,插入鞋子后跟,靠着光滑面减少摩擦阻力的方式将脚塞进新鞋。)都用上了,终于把脚塞了进去,哪怕脚趾头剧痛也顾不得了。在屋子里走了几步,剧痛难忍,咬牙挺住。心里想着古代妇女缠足之痛,大概也不过如此,怕啥。当脚趾头痛得发木之后,也就不觉其痛了。从此,我愉快地穿着妈妈的圆头皮鞋去上学了。这一穿,就是好多年。

总结我前半生穿鞋的经历,最恐怖的除了鞋子坏掉带给我的困扰,还有一些其他让人尴尬的场景:一是鞋垫会自己从后跟一点一点溜出来。当我到新疆后,就被教导要在鞋子里垫上鞋垫。但那时的鞋垫要么比鞋小,要么比鞋大。比鞋小的鞋垫会在脚后跟位置制造一个断崖,让我的后跟一半在断崖上面,一半在断崖下面,特别难受;而鞋垫太长的后果就是走路的时候,鞋垫会不知不觉地溜出来,在鞋子后面留一个长长的尾巴。我甚至想到过用胶水将鞋垫粘在鞋子上,都不管用。其实现在想想,只要拿掉鞋垫世界就清净了,可惜那时一根筋地认为有鞋就要有鞋垫,所以白白出了N次丑也不知道把鞋垫拿走。

在我前半生大部分时间里,鞋子都只是一个生活必需品,有鞋子穿是最重要的,所以我一直不知道舒服的鞋子穿到脚上是一种什么感觉。直到前两年对户外用品发烧,狠下心买了一双scarpa的徒步鞋和登山鞋。毫不夸张地说,这两双鞋让我的脚获得了新生――从此,脚不再臭;从此,我才真正体会到到行走如飞也能是一种极其舒适的体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