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EOS.IO公约的讲解

in #constitution7 years ag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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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内容来自微信公共帐号“EOS技术爱好者”,搜索“EOSTechLover”即可订阅,作者Thomas Cox,整理者Yvonne。转载必须保留以上声明。仅授权原文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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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在前面:此文可以看作是关于Thomas Cox对公约的制定及思考过程,我们将它集合在一起方便大家阅读。本文不详细罗列现存公约的条例(https://github.com/EOS-Mainnet/governance/blob/master/eosio.system/eosio.system-clause-constitution-rc.md ),相信你在读完此篇之后会有更深刻的理解。我们做了中文翻译(https://steemit.com/eos/@eoshenzhen/bp-eos), 翻译时的属于纯直译,在表述上应该会存在很多大家不认同的地方,但相信结合此篇你会有自己更深刻的理解。

正如托马斯所言,EOS.IO公约所针对的情景仅限于on-chain,以及对此文所提到的关于仲裁、英美法系、李嘉图协议、衡平法等专有名词,包括对EOS理解,都可以参照https://steemit.com/@eoshenzhen 之下的文章。特别是Ian Grigg所写的《EOS简介》 https://steemit.com/eos/@eoshenzhen/4ackmh-lan-grigg-eos ,会帮助你更好的理解EOS。

让我们开始吧!

———EOShenzhen

一、设计EOS.IO公约草案0.1版本的原则

标准、目标和原则,通过以下6点可以看到起草过程中为什么选择这样的设计。

1、消极权利

对甲方而言,“消极权利”是指其他人不采取具体行动,如不进行人身攻击。消极权利能够同时保护持有人的权利,并保证其他人的最大行动自由。这也更容易让消极权利更加相辅相成。

2、简介

目的是写一份简明扼要的文件,阐明核心原则,详细细节和使用案例可由社区在公约之外再制定。以上可采用智能合同语言、李嘉图合同语言、飞地协议、仲裁裁决等形式。

3、仅限英语

有人担心,因为语言语义上不可避免地会有细微差别与误解,所以用两种或两种以上语言进行翻译的公约会造成混乱或不必要的误解。

避免这种情况发生的唯一方法就是在一种语言中使用一个参考附件。考虑到本项目的发展历史,以及制定者对英语以外其他语言认识的不足,选择了英语作为此公约的唯一语言。

4、嵌套级别

社区经常讨论不可避免的和高度可取的是“飞地”的情况,也就是部分成员相互达成权力共识和在内部形成相当的规则,形成了小型社区——一个更大空间的子集或部分,其中的人和规则与周围的环境截然不同。

基于主网的EOS.IO软件将是第一个级别。在它的内部,可能会有一个(比方说)飞地是关于游戏的,那里有一系列特殊的游戏应用程序,人们可以选择进入游戏区。除了可以访问特殊的Dapps之外,同时也将会受到其中的约束。在游戏这个飞地中可能会嵌套一个游戏大师的小飞地,甚至有更特别的规则,这也许会是一人一票的规则。争端总是在争端当事人涉及在内的最小飞地范围内解决,并根据该飞地的规则,继承从属飞地的任何规则。

5、生命、自由和财产

EOS.IO软件的主要领域是财产。意思是,人们不是生活在区块链,也不能被一个人逮捕或监禁(尽管可能基于这个人在区块链上的行为会被一个政府逮捕和监禁)。它一直是EOS.IO项目的设计目标,用其他系统不能的方式保护人类的生命、自由和财产,创建一个为应用程序提供DApps和支持的生态系统。宪法将致力于支持这一使命。

6、与社会规范协同

Lawrence Lessig在《新芝加哥学派》的文章中(在《法律研究杂志》(1998年6月)第27卷第2期中发表)提到,在一个系统内有四种力量影响着人类行为:法律、社会规范、市场和体系结构(即技术基础设施或代码)。公约的目的是荣誉地并和创造一个供四种力量能都按理想方式运行空间的方式来制定公约。

二、宪法草案背后的思考

(一)第一条——不说谎

目的

在这个区块链上的用户不得做虚假或误导性的陈述,也不得因此从中获利。

说明

“这条链上的用户” 应该被理解为每一个token持有者、每个帐户持有人以及每一个通过DApp使用区块链的人。这包括一个可以与DApp进行交互的人,DApp会保留这个人使用的所有token,而这个人没有独立的或分开的token和帐户。这似乎需要通过“死人测试”("dead man test")来获得消极权利——死人满足禁令要求,不会出现 “故意编造虚假的或误导性的陈述”。这里有两个禁令,一个是反对编造陈述(making statements),另一个是反对获利。这可能是重复或夸大;前面的内容可能会暗示 “也不得因此获利” 这句话。“不获利” 这句话是为了增加透明度,并指出如果A因为C的错误陈述而损失了金钱或财产在B上,那么A可以在B和C上重新取回其损失。

(二)第二条——财产权

目的

在区块链上,合同是财产权交换的主要方式。财产权是所有现代民主制度的基石,尤其是区块链的核心价值。

说明

此第2条包含以下几点:

如果你以不正当的方式获得任何财产,比如有人卖给你一辆偷来的自行车,而他们(小偷)从来没有合法拥有过,也就是没有过正当的所有权,那么你购买那辆自行车的行为是无效的。当自行车真正的所有者出现时,财产法要求你将自行车物归原主,而你可以试着从小偷那里追回你的钱。

除非卖家能证明他们用有所有权,否则你不应该买东西。

当你买东西的时候,你应该注意哪些背景不明朗的卖家,比如没有明确的身份、没有保险、没有行业协会来保证其成员的可信度、没有出示过履约保证书。( “履约保证金” 指的是卖主拥有但不能迅速收回的一笔钱,因此,如果你在和那个卖主的判决中胜诉,这笔钱就可以支付给你了。)

在每一份智能合同和每一笔交易中都有李嘉图合约的存在,这对确立双方的意图有很大的帮助。一个典型的自行车销售交易可能包括一些条款,比如 “我作为卖方,保证这辆自行车全部的和正当的所有权都归属于我。”当这个陈述被证明是错误的,你就有了一个非常强有力的证据来反对卖方欺诈。

另一方面,如果其中一个条款显示 “我作为买方,拥有充足的机会检查这辆自行车的所有权,我对它怎么来的没有任何异议,并对卖方有不损害他方纠纷事件的所有权持同意态度。” 如果之后它被证明是偷来的,截然不同的结果也会随之而来。你将会失去这辆自行车,并在向卖方索赔时面临严重的困难。(自行车被偷的主人仍然可以对小偷提出索赔,如果卖家被骗了,卖家也可以这么做。)

(三)第三条——仲裁

目的

正如之前的设计原则草案所设计,EOS.IO软件将提供一个“治理区块链”,通过有约束力的仲裁解决纠纷。此条的目的仅仅是建立和授权具有约束力的仲裁的存在。

主题

所有的成员同意通过区块链默认的仲裁程序,或任何其他交易双方可能都同意的程序解决争端。

讨论

合同是在区块链上交换产权的主要方式。由于我们不能指望代码是完美的,所以我们需要看例外案例的处理过程。(相信)链上和仲裁员之间会有单独的“仲裁协议”,并且准备启动或在这不久之后,(相信)至少有一个完整的争议解决规则仲裁论坛(RDRs)和一个仲裁员小组。(想象)需要系统级合同来跟踪默认级别的仲裁案例。

当有人向你提出异议时,需要有一种通知当事方的方法,让你知道发生了这种情况。可以是通过会员负责监控的链上广播来通知,与“ 记录报纸上的发布通知”(https://en.wikipedia.org/wiki/Newspaper_of_record#Newspapers_of_public_record )不同。

启示

意味着几件事情:在链上的纠纷通过链上仲裁程序得到处理。在链下的纠纷处理就像他们已经在链下了一样(人类一直在为所有有记录的历史彼此争辩,而且肯定超越了)。

如果不确定你的纠纷是在链上还是链下,请提出你的诉求。为了限制不正经的和“仲裁垃圾邮件”,很大可能会有申请费的设置。滥用该制度本身可能会导致与始作俑者的纠纷,让这些人不得不支付罚款和/或面临一些其他后果。

问题与解答

很多人都问过关于链上仲裁如何运作的问题:

Q:如果仲裁员与纠纷中的一方暗中勾结,怎么解决?

A:决定可以上诉仲裁员的理由不多,其中一个是仲裁员不是独立的。

Q:如果仲裁员错了怎么办?

A:决定可以上诉仲裁员的理由不多,其中一个是仲裁员非常无能。

Q:如果仲裁员做错了其他事情怎么办?

A:仲裁已使用数十年。仲裁员可以在链上或者链下犯错误。如果你对在仲裁中如何处理特定的错误还是很好奇,你应该研究仲裁,而不是区块链。

Q:仲裁员进行裁决在区块链上是合法的吗?

A:是。我们正在尽一切努力确保链上仲裁对链上和链下都具有约束力。幸运的是,自1958年以来,已有150多个国家签署了承认和执行仲裁员来裁定的协议,其中包括没有定居在这些国家的仲裁员。我们有充分的理由相信EOS.IO区块链上的链上仲裁将以完全相同的方式进行处理,如果发生了链上的仲裁案件,应该会在国家法院面前解决纠纷。

Q:仲裁是否需要事先商定?

A:是的,这是最好的做法。在纠纷出现之后,双方可以同意新的仲裁程序和讨论(forum),也可以同意在没有任何仲裁员的情况下解决争议。经验表明,提前指定仲裁法庭(forum)是一个更好的选择。

进一步的工作

关于纠纷解决规则(RDRs)的默认设置,应该回答了大多数人关于仲裁案例如何展开、决定和执行这些的详细问题。这在公约中没有规定。

(四)第四条——不买卖选票

选票代表公共利益。当token持有者真正花时间去了解情况并明智地投票时,整条链也将会因此受益。这个话题已经被广泛讨论过了,例如在这里(https://medium.com/@thomas.cox_39839/whither-the-6-month-vote-lockup-f683d31d8de2 )和这里(https://forums.eosgo.io/discussion/353/why-paying-for-votes-is-bad )。

(五)第五条——不存在所有者或受托人

EOS.IO软件创建了一个治理的区块链。它是自治的,并非由任何人或某一群人拥有或控制的,除非成员集体行动。重要的是,EOS token不能变成证券。如果区块链以某种方式获得受托人,比如,若是token持有人在私下合理地期望某人或某个组织像受托人那样照顾自己的利益,这可能会导致token会成为某种程度上的证券。为了防止这种情况的发生,我们宣布该链上没有所有者(全体成员除外)和受托人。

(六)第六条——不超过10%的所有权

EOS.IO软件不得有受托人。为了防止这种情况,以及防止大户(whale)对整条链的控制,此公约建议任何 “成员或受益人权益” 的所有权不超过所有发行token总量的10%。

本条内容

任何成员或受益人权益均不得超过已发行token的10%。

(七)第七条——处罚协议

目的

法律和协议必须执行和可被执行。此内容指出,如果成员被发现违反了规则,成员同意接受处罚。这避免了通过单方面声称不同意遵守规则或承担违例后果的人出现逃避责任的情况,并且通过集体行为体系评估对彼此的处罚,使社区更加规范化。

本条内容

每一个成员同意对违规行为的处罚,包括但不限于罚款、冻结账户和撤销交易。

讨论

这个条款很简单。它明确地指出了在同一公约的早期条款中所隐含的内容,即其中的规则可以被强制执行,当违反集体规则时,成员面临且同意接受其中规定的惩罚。惩罚方式由仲裁员通过手头上的具体案例来决定的。

应该存在一份社区文件,注明当发生一些有代表性的违规行为后,“标准” 的规定处罚是什么。这份文件不应该成为公约的一部分,但很大可能会随着社区当发展而发展。

(八)第八条——《BP协议》

目的

本文授权了一个治理文档,即《BP协议》。为了让全体成员共同采取 “要么接受要么放弃” 的提议,并设定好社区成员希望每个BP做的事情 (以及避免做的事情) 的界限。

本条内容

若事先未对此区块链成员提供的《BP协议》确认同意,任何人均不得以BP自居。

讨论

此宪法草案力求简明扼要,相比之下《BP协议》也许会尽可能详细。因此决定将该协议到分类到自己的文件中去。

如果宪法的组成中没有这个内容,那么从治理方面看,《BP协议》充其量是一份 “拥有的话比较好” 而不是 “必须拥有” 的存在。

BP很有可能同意《BP协议》并承诺更多额外的东西,来表明自己的可信度从而吸引选票。对于BP比在《BP协议》中有更高的追求标准,这本该没错。

同意的方法没有正式确定下来。很有可能会像李嘉图合约中的 “RegProducer” 系统命令,一个成员注册为BP候选人,其中包含参考资料中的《BP协议》。按照这样的设置,那作为注册BP候选人的这个行为,意味着需要先同意《BP协议》的内容。如果真是如此,大家可能会认为该条款是多余的。但事实并非如此,此条款将《BP协议》的地位从仅仅是一份合同的协议,提升到与公约相当的管理文件。这使《BP协议》在仲裁案件中有了更高的地位;具体来说,《BP协议》像《公约》一样有权否决任何合同,如果其间有冲突的话。

(九)第九条——建立仲裁法庭

目的

建立治理的第三个支柱——司法。并限制仲裁员只在仲裁法庭的范围内行驶权力 (更多关于仲裁法庭的内容,请阅读讨论部分)。

本条内容

任何仲裁员不得在仲裁法庭之外的场合行使仲裁权。

讨论

如以下几点:

仲裁者不是自由放养的独行侠,而是在非常严格的约束下行使权力的:

1、他们只对由一方提出的案件进行裁决。

2、他们在认证了仲裁法庭之内的规则后,执行仲裁。

3、他们的工作受所属法庭的监管。

4、他们公布了调查结果和公众意见的列表 (在案件的当事人可能会因公布内容受到伤害,其中部分内容可能需要保密的情况除外)。

5、他们的仲裁裁决必须反映公约、案件中具体引用的合同,以及新兴的社区规范。

6、仲裁法庭是以下内容的集成物:

一套用于管理仲裁案件和裁决这些案件的、特定的纠纷解决规则(RDR)。

一组特定的,组织此法庭、案件管理和分配仲裁员的人。

一个培训仲裁和认证制度的系统。

一组经过培训和认证的独立仲裁员。

一个特定的仲裁法庭是如何被授权审理案件的?在纠纷者双方争端出现之前或之后(最好事先同意),均同意使用这个指定的法庭。

纠纷者双方已经签署了一份规定了该法庭使用的合同。

纠纷者双方是社区或飞地(enclave)的一部分,作为其中一员他们同意使用此法庭。

考虑到特殊情况,EOSIO宪法应该指定一个特定的论坛,以防之前的条件没有都得到满足的情况下,仍然有一个默认的论坛作为备用。

“forum”这个词的复数形式是“fora”,我选择了“forums”,因为这已经是英语的习惯用法了。

(十)第十条——仲裁员标准

目的

设定仲裁员和仲裁法庭的最低标准。

本条内容

若未达以下条件,任何成员均不得以仲裁员自居:

事先同意由会员提供的仲裁协议;

至少由两名其他成员提名;

完成了仲裁法庭的学习以及获得认证,并在其中有良好的口碑。

讨论

没有——在此公约中关于仲裁的大部分讨论可见第九条。

(十一)第十一条——开发人员和智能合约许可证

目的

定义什么程度的成员才是开发人员。设定开发人员有义务提供许可证、李嘉图合约(一个或多个),并为他们的开发软件任命一个仲裁法庭。

本条内容

每一个在区块链上提供智能合约的成员都应该是开发人员。每一个开发人员都应通过许可证来提供他们的智能合约,每一份智能合约都应记录在一份说明各方的意图的李嘉图合约中,并指定解决该合约纠纷的仲裁法庭。

讨论

在代码发布但没有提供许可证或李嘉图合约的情况下,从宪法层面上不清楚发生什么,或应该发生什么。EOS.IO软件在代码级别方面也是一样。仲裁员则被要求找出如何处理这种情况。要是正在考虑运行某软件,应该警惕没有明确许可证和没有任何李嘉图合约的软件。许可条款当然有可能被李嘉图合约引用,甚至完全包含其中。这可能是个很好的实验。

(十二)第十二条——多语种合同

目的

为了避免官方指定版本的合约出现歧义,需要提供多种语言版本的合约。

本条内容

有纠纷的情况下,多语种的合约必须指定其中一种作为优先语言。

讨论

正如之前所讨论的那样,此公约的官方语言是英语。它可能会被翻译成其他语言,但在纠纷中优先采用的版本是英语。

同样的,一份提供多语种的合约需要提前声明遇纷时优先选择的语种。

要是作者没有指定优先语言,它将由纠纷的仲裁者来决定(除非纠纷者都同意某一个语种)。在这个讨论部分中没有办法预测或控制这样的决定将如何展开。因此,对于每个开发者来说,最好是要么只提供一种语言,要么明确表示官方语言和通用语言。

(十三)第十三条——开发人员对非成员的访问负责

目的

确保链上所有的交互都有人负责。

本条内容

由于开发人员能够通过应用程序向非成员提供服务和与区块链的交互,所以开发人员需要保证非成员此公约范围之内进行交互,并承担其中可能发生的所有责任。

讨论

很容易想象,去中心化应用程序的开发人员很有可能会允许一个不是成员的人(即没有任何token且没有签署公约的人员)在链上活动。例如,他们可以提供匿名交易,或维护链下的用户列表,允许用户在链上通过开发人员自己质押的token得到CPU、带宽和RAM的空间来执行操作,并在开发人员权限设置下使用。

作为非成员和潜在匿名者的外部用户,将很难对链上可能引发的任何后果负责。

因此,开发人员必须承担此类责任。

(十四)第十四条——无积极权利

目的

防止创建公约的积极权利。

本条内容

此公约不为任何成员(或任何成员之间)创造任何积极权利。

讨论

正如公约草案的设计原则(https://forums.eosgo.io/discussion/424/design-principles-of-my-v0-1-draft-eos-io-constitution )中所述的那样,公约不会直接或间接地创造任何的积极权利,其中几个重要原因如下:

消极权利为各方提供了最大的行动自由;

就算不作为,消极权利(几乎)总是可以得到尊重,而同样前提下的违规行为(通常)却很容易被发现;

消极权利不会使他人承担义务,不会权利发生滑坡谬误,也不会使链上的默认token真正变成证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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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译者注)

目的是要明确其他任何条款,以及其下一级从属的治理文件(BP协议、仲裁协议等)中,都不能或不应该被解释为可以赋予任何成员积极权利。

(十五)第十五条——指定默认仲裁法庭

目的

明确指定处理纠纷的默认仲裁法庭。

本条内容

此公约及其相关治理文件引起的一切纠纷,均将使用 “EOS核心仲裁法庭” 解决。

讨论

每一份合约都需要指定默认仲裁法庭。由于此公约是一份合约,所以也必须指定它默认的仲裁法庭。

只有到具体合约产生纠纷,此时没有指定另外的法庭,或他们与此公约指定同一法庭时,产生的合同纠纷将会进入到之前默认的法庭执行仲裁。

“EOS核心仲裁法庭”(撰写本条时)作为一个独立的实体被创建起来,旨在为EOS区块链提供解决纠纷的服务。

(十六)第十六条——修订案

目的

建立修订治理文件和系统的规则。

本条内容

根据当前系统合约的条款,本宪法及其所从属文件中的《BP协议》和《仲裁协议》不得修订,除非token持有者参与投票的token数量不少于符合条件token总量中的10%,且赞成票要比否定票多10%,并且以上条件要在120天的时间段内持续30天,才可生效。

讨论

“投票权”一词表明,根据系统软件处理,一个人的投票票数是根据其为CPU和带宽所质押的token数量来计算的。

这里所描述的投票可以是,但并不一定是要通过系统级别的合约进行的,它必须在链上处理。

“根据当前系统合同的条款”这个内容,在此时的软件规范中涵盖了以下的预期(可参见GitHub #2226):

任何人都可以提出新的系统合约;

需要存入1,000个EOStoken。当修订案通过后,可以拿回其中的90%。

提案是一个新系统合约,并且是一个加上安装Proposed Tx的二进制文件;提交者来验证和(或)向选民证明二进制代码是有效的源代码;为了方便其他人可以验证它,提案者或许会希望发布他们的工具链。验证是一种社会活动。

身份合约可用于为提案创建身份,并对其进行认证。

它很大,但RAM将被系统或被公投合约所覆盖。

投票时间最长可开放90天。

选民可以投赞成票或反对票,或完全撤回他们的投票(这会降低“选民投票率”)。

选民通过支付RAM来储存他们的选票;在投票结束后删除选票。

提案中的新系统合约一旦符合以下标准,即会被采用:

保持赞成票票数至少比反对票票数多10%(即最好是55%以上的赞成票)。

保持最低10%的“选民投票率”(10%的流通token已用作投票)。

在90天内连续30天保持上述两个标准(很明显,如果在90天的窗口期内不能持续30天的最低标准,赞成票票数低于总数的55%或投票率低于总数的10%,提案就会当场宣告失败)

提案通过后,安装的Proposed Tx的新系统合约由BP签署;一旦超过15个BP签署,立即生效。

若是紧急升级,过程是完全不同的,本条款没有提及此情形。

其他的意见和影响:

任何支付费用并调用公投合约的人都可以提出升级。

我们有不限数目的提案可供投票。如果得到多数通过,将会在通过提案中按顺序实现。

《BP协议》中预计BP会进行升级;否则,将会违反其中协议,并使他们遭受争议、损失名誉和失去选票等。

应该公开检查系统合约的提案,以及检查是否是由BP签署的安装Proposed Tx。

在不限数目的提案中,投赞成票和反对票都不受限制。

(十七)第十七条——法律的选择

目的

建立法律解释方面的“法律选择”,包括仲裁,其中公约保持沉默或含糊不清。

本条内容

根据本公约,衡平法准则和马耳他法律,法律纠纷的选择应按优先顺序排列。

讨论

我一直在考虑彻底抛弃公约,让仲裁系统管理法律选择。经过反思,我想提供这篇文章,因为我希望社区提前知道这个话题,而不是在纠纷正在进行仲裁后才找出(比如打开一个意外的礼物)。

显然,这部公约是区块链社区采纳的最高法律。

但是公约是非常简短的,不能预见所有的情况。每一篇文章的评论都增加了它,这将有助于仲裁员。但这是否就足够了呢?不。

为什么是选择衡平法准则?

衡平法准则是一套广为接受的格言或格言,它包含了公平与正义的观念,特别是关于财产的观点。Dan此前曾引用公平马克思主义作为EOS宪法选择法的候选人。

这些准则不是依赖于地点或依赖于文化,因此它们是为宪法文本提供备份的好选择。

三、相关文章链接汇总

第一条:不说谎 https://steemit.com/eos/@eoshenzhen/6svnvr-eos-gov-eos-io

第二条:财产权 https://steemit.com/eos/@eoshenzhen/7f72dq-eos-gov-eos-io

第三条:仲裁 https://steemit.com/eos/@eoshenzhen/eos-gov-thomas-0-3-0-eos-io

第四条:不买卖选票 https://steemit.com/gov/@eoshenzhen/eos-gov-thomas-eos-io

第五条:不存在所有者或受托人 https://steemit.com/gov/@eoshenzhen/eos-gov-eos-io

第六条:不超过10%的所有权 https://steemit.com/eos/@eoshenzhen/eos-gov-eos-io-10

第七条:处罚协议 https://steemit.com/eos/@eoshenzhen/638kth-eos-gov-eos-io

第八条:《区块生产者协议》https://steemit.com/eos/@eoshenzhen/2fhezd-eos-gov-eos-io

第九条:建立仲裁法庭 https://steemit.com/eos/@eoshenzhen/2ctbh5-eos-gov-eos-io

第十条:仲裁员标准 https://steemit.com/eos/@eoshenzhen/2natpt-eos-gov-eos-io

第十一条:开发人员和智能合约许可证 https://steemit.com/eos/@eoshenzhen/3harkq-eos-gov-eos-io

第十二条:多语种合同 https://steemit.com/eos/@eoshenzhen/5sevfm-eos-gov-eos-io

第十三条:开发人员对非成员的访问负责 https://steemit.com/eos/@eoshenzhen/42llv3-eos-gov-eos-io

第十四条:无积极权利 https://steemit.com/eos/@eoshenzhen/5ys6pn-eos-gov-eos-io

第十五条:指定默认仲裁法庭 https://steemit.com/eos/@eoshenzhen/ujlvn-eos-gov-eos-io

第十六条;修订案 https://steemit.com/eos/@eoshenzhen/5dpeis-eos-gov-eos-io

第十七条:法律的选择 https://busy.org/@eoshenzhen/6sppv5-eos-gov-eos-io

本文图片来源于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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