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小说】月满·花筵散——第三章 于小安(下)

in #fiction7 years ago

——第三章 于小安(上)——

……
这样的局于小安已经厌烦,但他还会来,一是因为林敏华和自己从小就认识;二是因为这些人都是和自己差不多的人,都是自己不怎么会读书,但学校和班级都牛得了不得的那种。和他们在一起不管干什么都舒服,至少不会拘束。可是又不愿意多说话,因为说来说去都是毕业干嘛干嘛,以后干嘛干嘛,社会干嘛干嘛,那些远得摸不到边的话。
其实他好想找人说今天干嘛?下午干嘛?接下来干嘛?因为生活真得很无聊,好想解决现在的无聊。至于以后?那都是天边的事,等到了以后再说也不迟。


星期天中午十二点,琳琅阁包厢里面已经坐了十几个男男女女。这些人大部分是高中生,还有几个初中生。组织这个饭局的是林敏华,她在市里某私人中学读高三,比于小安大一届。从她身上看不到任何高三毕业生的影子,穿的风采照人,每天不是组织这个饭局,就是创办那个活动。
  
  于小安问过她:怎么好好的不读书,搞东搞西?
  
  林敏华笑得前俯后仰,然后颇有见解的说:你说这读书是为了什么,还不是为了赚钱,现在墨翠县会赚钱的老板不都是这些人的爸妈吗?我又何必舍近求远。
  
  其实她说得很有道理,读书不也就是为了赚钱吗?这个事情说给爸爸听,爸爸嘲笑着把书扔到桌子上,点着于小安的鼻子说:你别去跟他们混这些有的没的,读书自然有读书的好处。
  
  这次进门,于小安没有看到林敏华,就是看到几个面熟的人。一一点头打过招呼之后,在角落的一个凳子上坐下,脚架在另一个凳子上,看着玻璃窗外面太阳下的车水马龙,于小安就是不想说话。
  
  这样的局于小安已经厌烦,但他还会来,一是因为林敏华和自己从小就认识;二是因为这些人都是和自己差不多的人,都是自己不怎么会读书,但学校和班级都牛得了不得的那种。和他们在一起不管干什么都舒服,至少不会拘束。可是又不愿意多说话,因为说来说去都是毕业干嘛干嘛,以后干嘛干嘛,社会干嘛干嘛,那些远得摸不到边的话。
  
  其实他好想找人说今天干嘛?下午干嘛?接下来干嘛?因为生活真得很无聊,好想解决现在的无聊。至于以后?那都是天边的事,等到了以后再说也不迟。
  
  “华子!你来了?”林敏华刚进包厢,包厢旁边的胡嘉伟就举着他的右手示意。胡嘉伟的老爹是墨翠县有名的螃蟹大王,赶着军山湖螃蟹节的东风,承保了大片军山湖的螃蟹养殖。胡嘉伟小时候也就是会在田沟里摸摸螃蟹,找找龙虾,现在家搬到墨翠县城以后,也开始学城里人穿名牌。
  
  胡嘉伟喜欢穿勾勾鞋,是圈里人都知道的,每次见到他都是从上到下的勾勾。这次也不例外,新上架的草绿色勾勾,从头到脚的全套。于小安不太喜欢和胡嘉伟说话,是因为他总有一句口头禅:我们军山湖,我们军山湖。好像全世界就是一个军山湖,还都是他家的。
  
  “伟的,今天来得够早啊。”林敏华拍了一下胡嘉伟的左肩膀,然后又对着里面的那几个人笑着打招呼。
  
  “钱丽,我以为你今天来不了,还想着下午打电话叫你出来逛街呢。”林敏华对着大桌中间一个短头发的女生说。
  
  叫钱丽的女生今年读高一,之前中考的时候复读了一年,不然也是高二。钱丽家两姐妹,爸爸在胜利中路开了一家珠宝楼,专门卖金银珠宝。为了要一个儿子,半公开的养了一个情妇,不过听说现在还是没有生男孩。
  
  这些半公开的秘密当然不会当着钱丽的面说,不过也都是圈里人公开的秘密。于小安和钱丽之间见面会有些尴尬,是因为当初不知道谁他妈多嘴说过一句,钱丽配于小安就真的是真金配地契。钱丽当时也在,听后就红着脸低头,于小安被这没头没脑的鸳鸯配弄得想找个地洞钻进去。后来还是爸爸出来打圆场说:这都什么年代了,爹妈做不得主,孩子的事情,孩子们自由选择。那天于小安就想自己死也不会娶钱丽,她的脸有些黄,方方的脸像个男人。
  
  林敏华把大家都招呼到桌子上,便开始点菜吃饭。流程也都是一样的,先介绍几个新进圈里的人,再介绍一下圈里的老人。介绍的同时就自曝家门,爸爸是做什么的,妈妈是做什么的。接着就会拿几件可以公开谈论的事情,来给大家下下酒,其间再说一两个笑话缓和一下气氛。最后是我们都是一个圈子里的人,有什么事情一定要互相照应。
  
  因为知道了整个流程,于小安就觉得这饭局很没有意思。这些人高三不像高三,初三不像初三,倒都是像一群小大人,模仿着父辈交际应酬。举着啤酒喝了一下之后,林敏华又开始了她流程里的第二项,说一些可以公开谈论的事情。
  
  “我那天在一个局子里看到了梁兴初,他现在居然带起了眼镜。还别说,他那一混混带上眼镜之后,还真有点读书人的架势。”林敏华笑着说。
  
  “华子,你怎么不约他来我们军山湖吃饭?”胡嘉伟好奇的问。
  
  “那也要人家肯来。他本来和我们就不是一个圈里的,他和院子里那片的人混得好铁。上次不是靶子和他们打过一架呀,他不太想在我们这里露脸。”林敏华解释说。
  
  “他怎么和院子里那片的人混?他妈妈不是我们商会的副会长吗?按理说在我们这边更合适。”胡嘉伟旁边的魏威说。魏威生的虎背熊腰,和这些白白净净的面人儿比起来,有些像是混黑社会的。可是于小安比谁都清楚,这孙子的胆是他全身上下最不肥的地方。
  
  “可不是吗?我也这么说他呀。可人家说跟我们不熟。”林敏华无奈的说。
  
  于小安很早就看出来,林敏华对梁兴初的好感不一般。梁兴初虽然家里是做生意,可是在生意圈的聚会上,他很少出现,大部分时间是他爸爸带着他姐姐梁兴语出场。他姐姐梁兴语是个泼辣妹子,嘴上从来不吃亏的。
  
  可能是因为梁兴初是这些人里面唯一靠自己的能力考上二中重点高中的,所以林敏华才对他青睐有佳吧。于小安咬了一口小馒头,看到了林敏华开始说梁兴初不理她时低下头去的失落,猜想她也就是嘴巴上看不上那些会读书的人,心里还不知道怎么佩服,欣赏会读书的人呢。
  
  “读书自然有读书的好处。”爸爸这句话出现在于小安的脑子里,随着嘴里的小馒头一起咽进肚子里。
  
  “华子,院子里那波人到底是什么来头?”一个新加入的人,开始介绍时说叫刘非同,妈妈也是刚打进商会的一个公司老总。至于做什么的公司没有细说。
  
  “呵呵,下次碰见院子里的人,还是小心点好。我们就算再横,也横不过他们。不过现在也不知道具体院子里有哪些人,靶子说他们混黑的怕我们这些会烧钱,可我们烧钱的也怕院子里的。”林敏华蜻蜓点水的说。
  
  刘非同点点头,心领神会的说:“明白,明白。那你们还和他们打架?”
  
  “谁和他们打架啊,我们虽然不怕事,但也不会惹事。他们是自己满大街的找架打,靶子他们被逼得没办法才打起来的。”林敏华说。
  
  “来来,喝一个!”胡嘉伟举着啤酒杯嚷嚷道。
  
  在坐的高中生都喝啤酒,不管是男还是女。初中生都喝果汁,也不管是男还是女。初中生一般不讲话,都是高中生开口提起话题。于小安细心看着那几个稚嫩的初中生,看他们镇定自若的样子,比学校里面的初中生沉稳老练,这样的场面应该也是见怪不怪了。想到原来自己亲戚家摆酒,酒桌上的远房表弟和表妹,差不多是上初中的年纪,一个个不是吵这个就是叫那个。和这些人相比,那些弟弟妹妹简直就是些没见过世面的乡下孩子。
  
  “那后来靶子和他们是怎么把事情解决的?”魏伟小心的问。
  
  “就是摆酒道歉什么的,其实他们院里也分边,自己都打得死。靶子的小弟多呀,他们也不会真的树敌太多。”林敏华小声的说。
  
  “院子里的那些人都多大?”钱丽问。
  
  “靶子说,什么年龄段的都有,也有些和我们差不多大。有的在读书,有的在社会上,还有的在单位上班。不过听说都是在一个院子里长大,所以外面人都叫他们院里的人。”林敏华说。
  “梁兴初也是和他们院里人一伙?”胡嘉伟说。
  
  “他哪里是院里长大的?他还不是和我们一样家里做做生意,不过他怎么和院里的那些人有关系,我也不知道。我妈还叫我少打听这些事情,说知道了也没好处。”林敏华说。
  
  于小安余光看着外面的太阳,认真的听着这些人说话,却在想等一下要用什么借口离局,赶回学校去上自习。
  
  “小安子,你今天怎么不说话。”林敏华又用老太后的口气叫于小安,于小安特别讨厌的一个称呼,不禁皱着眉头,没好气的回答:“哑了,不想说话。”
  
  “你要是哑了,要哭死多少人。”林敏华说完眼睛瞟了一眼钱丽,钱丽羞得低下头。
  
  本来心情就不佳的于小安看到这一幕,更是火从心来,更加没好气的说:“哑了总比跟人家不熟好。”
  
  知道于小安引用的是开始梁兴初的话,林敏华就像是一朵绒绒的大尾巴被人踩着心里疼还不好叫出声。眼前的于小安真是动怒的架势,而她又没找到台阶下,两难的时候魏伟帮衬说:“这声音不是好好的嘛,哪里哑了。于哥哥你也是我们圈里的老前辈,今天就没有什么好事情要和新来的小朋友们说的?”
  
  有魏伟劝和,于小安也想着就坡下驴,脸面便和悦了一些,笑了笑说:“人家一个个都是人精,要我说什么。我就是多吃多喝,反正华子请客。”
  
  林敏华看于小安主动和自己说,也就找到了梯子,便笑着说:“我请客就我请客,反正你于小安下次还是会回请我。”
  
  心里的疙瘩解开之后,林敏华又唱起了主角,说这个聊那个。胡嘉伟和新来的刘非同年岁相同,连月份也相同,就聊得特别兴起。一下子酒也比别人多喝了一些,两个人双颊绯红,推杯换盏好像相见恨晚。
  
  “小安,你那天不是让我找有没有道上混得女的,可以教训人的吗?靶子帮我找了两个。”林敏华走过来,凑在于小安的耳边说。
  
  于小安听后,寻思了片刻后,小声的说:“算了,已经解决了。”
  
  林敏华一脸怀疑的看着他,就像是在问:真的假的?已经解决了?
  
  于小安拿着酒杯碰了一下林敏华的酒杯,笑着抿了一口酒示意:真的已经解决了。
  
  饭局散场后,林敏华拉着钱丽去逛街。那几个初中生也礼貌的打完招呼离开,胡嘉伟和刘非同说相见恨晚,要一起约去网吧玩几把魔兽。魏伟本来想和于小安一起去找个场子打球,却被于小安以要上课回绝了。
  
  周日下午本来是放假休息,但实验班需要集体自习。于小安也想不通自己为什么不和魏伟去打球,而想着乖乖的进那个无聊的实验班?自习是于小安从来都不会做的事情,可他心里就是觉得下午趴在人多的教室里面睡觉应该会比和魏伟打球有意思。
  
  还有那个许洁,居然在周五晚自习结束,趁自己不备,从后面偷袭,把撞了自己一个狗吃屎。这个仇今天是一定要找机会报,所以于小安片刻不犹豫的就从军山湖门口出来,穿过街心花园和县体育场,往墨翠一中去。
  
  快看见校门的时候,于小安心里转过一丝激动,想象着许洁被自己撞成狗吃屎的样子就满心欢喜。这样的欢喜能一扫所有饭局上的不快,还有这些天的郁闷。刚才林敏华说要找女混混的时候,于小安心里竟晃过担心:许洁那个死丫头,真碰上了女混混肯定不会有好果子吃的。以她那种死犟牛倔的脾气,肯定会吃不少亏。
  
  进教室的时候,于小安看了一眼许洁,许洁也回头看了一眼自己,那傲娇得意的眼神里满满演绎着星期五晚上自己被她撞成狗吃屎的情景。于小安不甘示弱的看着她,整个眼睛就是在告诉她三个字:走着瞧。
  
  实验班的人其实和其他班的人比起来,不缺少活力。他们有些时候也会在课间开玩笑,笑的前俯后仰;也会做鬼脸,做的幼稚可爱。于小安细心地看着这些人,发现他们也没有之前自己认为的牛气,也不像外人形容的那样深沉严肃。
  
  趴在桌子上,于小安睁着眼睛看着前面许洁的位置,她下笔的速度比所有人都快,就像是个不停旋转的名牌车马达。好几次,于小安都想拆开她的脑壳看看里面的结构,是不是比普通人的结构要好点。就像装备,装备越好,性能就越好,自然发动和运转起来就越好。
  
  等哪一天把她撞成了狗吃屎,再来撬她的脑壳。于小安静静的想,却没有睡意。开始明明喝了酒,昨晚玩到很晚的游戏,但他现在就是睡不着,哪怕在教室这么好的睡觉环境下面,还是精神奕奕。
  
  于小安拿出自己的笔记本,笔和直尺,开始在本子上画格子,又撕了两张纸折三角形。做了一副动物棋,自己的左手和右手下起来。动物棋是最简单的规则,大的吃小的,不能跨步,只能一个格子一个格子走,就算左手和右手下也不会太困难。
  
  从做好棋到玩了两局,自习课就结束了,很多人都收拾书包回家了。于小安也想收拾回家,却看到前面的许洁和陈伟琪还没有动,于是自己也不动,继续下棋。左手和右手正斗得焦灼,抬头看许洁和陈伟琪却已经离开不知去向。
  
  没有找到报复机会的于小安,只能在懊恼中继续下棋,直到黄昏落幕,夜色朦胧,才伸起了懒腰起身回家。大字躺在床上,昏昏欲睡。
  
  朦胧中,林敏华在电话那头,含糊不清的说着,于小安听了半天才听清楚意思是:她现在在酒吧,要自己去接她回家。百般不愿意的于小安心里嘀咕:这么大的人自己不会回家吗?口袋里有钱自己不会叫车吗?为什么要自己白白跑这趟?
  
  还没等于小安想到理由回绝,那头就已经挂断了电话。无奈之下,于小安没好气的从床上跳起来,拿着外套骑着摩托车出家门。
  
  骑着摩托车在湾田路上来来回回两三趟才找到林敏华说的酒吧,不显眼的招牌,很容易就被当成普通的店铺而忽略。拔出钥匙,摩托车随意的停放在路边,于小安径直推门而进。
  
  里面昏暗的像个黑洞,强力的尖叫音乐把人震得直想往外退。“我靠!”,于小安的第一个心里反应顺嘴骂了出来,身后的那扇门为什么有那么强的隔音效果?从外面根本想不到里面是这个样子。从一个个像鬼影的人影中,于小安认真找寻林敏华的身影。
  
  又一次后悔没有拒绝她,来这个妖魔鬼怪出现的地方。于小安越是着急,看人就越是不清楚,还不小心撞上了一个人的肩,那人一直凶狠狠的盯着他看,发现于小安并没有挑衅的意思之后才作罢。只是于小安的后背还是被盯着发凉。
  
  “林敏华为什么要来这种鬼地方?”于小安升起了疑问。
  
  “小安!”混乱吵闹的声音里,夹杂着有一丝熟悉的声音。
  
  顺着声音,于小安努力透过仅有的,闪得人眼花缭乱的光,看到了坐在沙发上的林敏华。半圆形的沙发上出了林敏华,还有一群男男女女,在赌骰子,喝酒。
  
  “走吧!”于小安情不自禁的摆出了厌恶的表情,口气也不是很友好的对林敏华说。
  
  “我来给你介绍一下吧。”林敏华笑盈盈的站起来说。
  
  只见她旁边那个玩着骰子的眼镜男,毫不客气地挥挥手,媚眼没有抬一下,大声说:“不用介绍,直接走。”
  
  林敏华有些尴尬的拿了自己的手提包,然后看着眼镜男,有些委屈的说:“那我先走了。”
  
  于小安细细打量那个在和同伴疯狂赌骰子的眼镜男,穿着水蓝色衬衫,留着板寸头,言行动作活脱像个刚走出来得劳改犯。只是他细长白嫩的手指,又带着眼镜,极其像个读书人。
  
  和林敏华走出来后,于小安第一句话便问:“刚那么狂的孙子是谁?”
  
  林敏华走路有些打晃,脸上红得就像被人煮熟了,她打了个酒嗝说:“你猜?”
  
  于小安“哼”了一声,一脚跨在摩托车上,插上钥匙,发动摩托的同时,脚无比自然顺畅的拨起了撑脚,然后说:“爱谁谁,上来,我送你回家。”
  
  林敏华扶着于小安的肩,斜坐在后面,淡淡地说:“小安,我们去军山湖楼顶吹风吧,我一身酒味,这么回家要被骂的。”
  
  就算百般不愿意,于小安还是载着林敏华到了军山湖酒店楼下,然后扶着林敏华乘电梯到了军山湖的楼顶十四层。从在保安那里知道的秘密通道,上楼梯到了顶楼平台。军山湖顶楼平台是墨翠县的最高点,从这里可以一览,整个墨翠的城区。
  
  “刚刚你说的那个狂孙子就是梁兴初,还有刚坐在那里玩的人都是院子里的人。都很狂对吧。”林敏华吹着风说。
  
  “其他人没看清楚,不过看他就知道。你怎么会和他们混在一起?”于小安问。
  
  “说碰巧你信吗?”林敏华笑笑后接着说:“不过无所谓了,本来叫你来接我,是为了让他吃醋,可是他却看都没看你。”
  
  于小安突然觉得为什么女生的想法总是那么奇怪,搞出这么多事就是为了让别人吃一下醋。
  
  “小安,我以前就在那里捡过可乐瓶子卖钱?”林敏华指着对面街心花园后的大礼堂,然后继续说:“你和我一样吧,小时候,家里都穷。我们就算现在穿得再名牌,花钱再大方,也总是少不了那种自卑感,特别怕别人看不起,怕别人看不上。”
  
  于小安不说话,回想起小时候,家里穷得只能睡店铺阁楼。晚上老是做梦,梦见阁楼的隔板裂开,自己从上面摔下来,一身是血的死掉。
  
  “他们就不会,从来不考虑别人,好像全世界围着他们转是应该的。”林敏华静静的说。
  
  “你今天喝了多少酒?”于小安问。
  
  “其实我今天不应该逞能喝酒,让他不高兴了。”林敏华后悔的说。
  
  “为什么?”于小安不解喝酒为什么还会让他不高兴。
  
  “在咱们圈里只分大小,大的都要喝,小的可以不喝。在他们院里,不分大小,只分男女,男的都喝,女的都不喝。那些女的坐在男的旁边就像是个摆设,不能说话,不能喝酒,甚至有时候连气都不能喘,只要漂漂亮亮的坐在那里就行了。今天就是因为我逞能喝了几杯酒,让他觉得丢了面子。”
  
  于小安细细的听着林敏华的话,静静的想着男女之间的差别。以前从来没有意识到男女有不一样的地方,因为家里爸爸能干的活,妈妈都能干。
  
  “不管怎样,也不能欺负女同学。”这是陈伟琪上次说过的话,在自己把许洁拉扯到地上的时候。原来他们早就知道男女有别。
  
  “太晚了,我送你回去休息吧。”于小安的语气变得温柔,对林敏华说。
  
  “你怎么也开始怜香惜玉了?”林敏华歪着头笑着问,然后长长的叹了一口气,自言自语的说:“为什么会这么难过?”
  
  “你喝多了,我们走吧。”于小安拉着林敏华走下平台的楼梯,送她回到家。
  
  把林敏华送回家后,于小安却一直在想着许洁。这段时间,自己一直用尽全力把她弄得摔在地上,却从来没想过她是女生。好像她每次虽然能把自己弄得摔在地上,但要不是趁自己不注意可以一击即中,其他时候只能先把自己踢得重心不稳才能推倒。
  
  回想起许洁推自己的样子,虽然样子凶狠,但力气实在不重。回到家后,于小安一直愁眉不展,如果明天有机会,自己还要不要下手?
  
  烦闷的于小安只能抓耳挠腮,辗转反侧,直到最后睡着也没有选定主意。
  
  次日,看到前面的同学一个个谈笑风生的笑脸,于小安还是觉得和许洁不能就这样善罢甘休。只是那天林敏华的话就像个链子一样,一直锁住了于小安,就算有机会下手,也不会像之前那样不顾一切。不自觉的想起她是女生,没有力气,不自觉的手下留情,只把她推得打了晃后就再也下不去重手了。
  
  许洁摇摇晃晃中站稳脚,一脸疑惑的看着于小安开溜的身影。于小安却像个做错了事的小偷,灰溜溜的走开了。
  
  天上的星星已经亮了很久,只是夜空还是漆黑的,安静的没有一点儿声响。于小安拍打着篮球,一次又一次的上篮,所有的汗都快流尽,还是有一种无法排解的苦闷和无聊压在胸口。
  
  玩游戏的时间越来越少,是因为发现游戏越来越无聊。无聊就像是看不到头的白雾,把整个世界都包裹住,把所有的时间都包裹住。被白雾包裹住的时间又走得特别慢,一点一点的走。全世界被包裹着,就是分不出东南西北,五颜六色的空间,看来看去还是白,转来转去还是雾。
  
  这种生活特别像被流放在某个无人的孤岛,没有人回应,没有事情可以做。虚无,无边无际的虚无,发疯会是下一秒就可能发生的事情。于小安用力的砸着篮球框,他特别希望能把篮球框砸出个洞,然后他可以从那个洞逃出去,逃到另一个不无聊的世界里面去。
  
  回想自己读高中以来这段时间,就没有想起自己有什么开心的事情。一天天混掉的日子,到后来细细盘算却什么都没有。班主任说的很对,如果只是为了混一个高中毕业证,去普通班混就可以,在这个实验班是何必?望着那栋崭新的图书馆,于小安好想回到高中之前,哪怕被爸爸打死也不会进实验班。
  
  高中之前,满心期待高中,到了高中才觉得当时的自己就是个傻帽。在私人中学读初中,还有和那个叫吴羽玲的女生做同桌,都有一些很好玩的事情。
  
  吴羽玲长得并不漂亮,细细的发黄的头发就像是营养不良,有些细长的脸,眼神总是因为想要严肃认真而变得有些木讷。
  
  于小安有事没事会去扯她不算粗壮的辫子,而吴羽玲又总是会用笔把自己的手臂扎的全是圆点。甚至,她还会揪着于小安的耳朵问:下次还敢不敢了?
  
  于小安也总是赖皮的说:敢,不敢。
  
  不管揪得耳朵有多疼,于小安还是会一次又一次扯她的辫子。
  
  不知道她现在过得怎么样?于小安拍打着篮球想着。听说她去上了中专,卫校的中专,毕业就可以当护士。于小安想象着那样瘦弱,又有些营养不良的吴羽玲最应该给自己打两针补充营养。
  
  初中的生活没有这么多烦恼,也没有这些排山倒海的郁闷。小时候心心念念的长大,其实也就是那么一回事。长大没有长多少能耐,却长了无穷无尽的麻烦。唯一一件快乐的事情,是知道了自己喜欢什么样的女生。就是漂亮的女生,那种很漂亮很漂亮的女生。
  
  就在去年,于小安才知道原来女生里面有一种漂亮是看一眼就让人化掉,然后愿意把心拿出来的那种。那天,于小安一个人拿着垃圾桶走下楼,在一个空荡的教室里看见了一个正在低头写试卷的女生。她黝黑光亮的头发,葱郁茂盛的扎在脑后,白皙立体的额头连血管都能看见。那人抬起眉眼的瞬间,所有的东西便定格住,失去了颜色。
  
  抬起的眉眼,专注地看着她自己手里的试卷,额前的毛发随意的留着,白皙的面容里有高挺的鼻梁,和带着灵动的眼睛,淡墨的柳叶眉微微皱着,就像是傍晚天空里一抹淡淡地阴云。单薄的衬衫下面是纤细修长的胳膊,窗户外面的阳光衬托着她,就像她自己在发着光。
  
  后来才知道她叫易晨,风靡全校的美女,于小安兴奋的连觉都睡不着。那天之后的很多天,课间自习自己都会假装若无其事的走去教学楼西侧的三楼,那是离实验班有些远的教室,假装什么都没有注意,站在走廊的某一个不惹人注意的地方。
  
  在实验班,于小安锻炼出来了一种特殊的才能,就是不管在哪里,轻而易举的就能让自己不被发现,或许这是长年坐在角落里养成的一种技能。
  
  那样看了很久,连于小安自己也不知道时间。两个男生推搡着说:快看,易晨,易晨!
  
  就这样,于小安知道了那个女生的名字,也知道原来她早已经风靡全校,是很多男人心目中的女神。
  
  于小安扔着篮球砸篮框,想着易晨,还想着她这样的美女,会是一些邋遢,庸俗的男生心目中的女神,就觉得实在是玷污了她的美。一种嫉妒,便不由的滋生出来。只是那种嫉妒在心里并没有像杂草般野蛮疯狂的生在开,它长到一定大小便不再长,心里还是无边无际,不管什么都掩盖不了的无聊。
  
  “喂,喂,你不去上课吗?”远远的一个和善的声音传来。
  
  于小安没有想过那个声音是在对自己说,他已经有太多次误会别人对自己说话了,每次到头来都发现是自己自作多情。在一中,他从来就没有朋友。
  
  “喂,说你呢,于小安。”
  
  于小安停下来,除了听见自己狂热的心跳之外,再也听不到其他的,他开始怀疑自己是不是出现了幻听。
  
  “喂,于小安。”
  
  于小安转过头,看见篮球场外的那片黑影里站着那个熟悉又有些陌生的身影,只是大灯已经全照在球场上,场外是一片漆黑。于小安想走近去看,却又犹豫着,只能呆在那里。
  
   “走了,去上自习。”说完那个人就转身离开了,越走越远,在那排梧桐树的树影下面就只是一个缓缓离去的背影而已。
  
  如果说,这个世界有光,那最美的光一定在最黑暗的世界里。
  
  直到那个背影看不见,于小安累得躺在了球场的水泥地上,看着黑夜开始晕眩的转动。他突然觉得像浓雾一样的无聊,一点点的消失,世界又开始有了清晰的样子。这里是墨翠一中,有球场,有教室,有图书馆,有香樟,有梧桐,食堂门口还有两棵石榴树。
  
  他突然觉得好渴,好想喝水。他要去小卖部买一瓶水,或许应该买两瓶水。刚刚那个叫自己去上课的人,喊得那么大声音,一定也会口渴的。


【前章】
——第一章 开始在1989(开篇)——
——第二章 许洁(上)——
——第二章 许洁(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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