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尊严

全世界早已习惯的一件事是,国际社会对于朝鲜的任何批评,都会招致朝鲜官方怒不可遏的痛斥:谁冒犯朝鲜的最高尊严,谁就将受到最严厉的惩罚!这种警告或许会吓倒一些人,因为朝鲜的“最高尊严”无处不在,随时可能触犯,甚至包括在平壤的广场上对领袖塑像腰弯得不够。世界其他国家,捍卫尊严的决心未必不大,只是不见得随时将“尊严”一词挂在嘴边。至于其尊严是否属于最高,他人就更难确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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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鲜的尊严

现在全世界都知道,最高尊严在何处了:在鼎鼎大名的朝鲜,而且就在平壤的某个广场上。这大概是,自发明尊严这一词汇以来,人类的最伟大发现。不过,我不免联想到某个山大王,他有权威将任何开罪于他的人推出斩首。我不知道此人的尊严是否比朝鲜更高一点?文明人类都知道,这不叫尊严,这叫做凶暴!

尊严与凶暴似乎都是强势而不宜冒犯的东西,该如何区分呢?

就不去做大段文章了,仅仅指出一个简单的识别方法:在凶暴者的权力范围之外,最文弱之人也能指斥凶暴之无理;有尊严者可能没有任何抵抗力,但其本人及其同道,都明确意识到他内心之强大。以此衡量,气壮如牛的金家人并无尊严可言;而被人砍了脑袋的谭嗣同,却有极高的尊严。金正恩能懂这种道理吗?

这番议论不失高超,但总不如以下说法来得直白:

尊严就是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被迫弯腰的硬气。

这确实不失为一个朴实而中肯的解说。依此理解,在平壤广场上被迫弯腰的人,当然很没尊严。那么朝鲜自己的尊严如何呢?不妨让我们翻检一下历史。

自汉武帝时代起,朝鲜就与其强邻有着不断的瓜葛,或归入中原的版图,或受到中原王朝的册封。那时朝鲜的尊严如何,且置而不论。

离今天不算太远的一件事是:在满清入关之前,努尔哈赤不过是一个从山林中突然冒出来的强人,远远谈不上什么王者风范与帝王之尊。而近旁的大明王朝,纵然虚弱,但仍然不失大国风范。但远水救不了近火啊,朝鲜——那时它好歹也是一个坚守了数百年祖业的王朝——不失时机地选择在努尔哈赤面前弯腰了,做了满清的属国。那时的朝鲜,似乎还来不及考虑最高尊严的问题。

朝鲜有在大国面前弯腰的漫长历史,这种经历足以使它修改对“尊严”的解释:在大国之前弯腰并不失尊严。但在小国面前弯腰,就不能不备感痛苦。而朝鲜偏偏又命运不济,在努尔哈赤面前弯腰不说,从1905年开始,又得在日本面前弯腰。它哪里看得起小日本?两千年来,朝鲜似乎从不输于日本。但到20世纪,天下大势就不同了,堂堂大国中国都在对日本示弱,在日本面前弯腰似乎就成了不失尊严之举。后来朝鲜就干脆被并入了日本的版图,致使一代人之后,居然不少朝鲜人忘记了自己不是日本人!那时,就连“最低尊严”都没人提了,或许那个在哈尔滨炸死伊藤博文的安重根例外。

虽然朝鲜不以大国迫其弯腰为侮,但如果同时在两个大国面前弯腰,而那两个大国又不是能够和衷共济的主子,朝鲜的想法就不一样了:既然你们两家都扯不清,那乐得我当好汉,对谁都不弯腰!如果想当主子的大国多于两个,那就更别说了。这样的好机会真给朝鲜碰上了,那就是1950年之后,中苏争相讨好朝鲜所造成的局面。那时,朝鲜确实过了一段好日子。正是在这一时期,金家人滋长出“最高尊严”的念想,后来就成了他们的国粹,再也甩不掉了,即使不胜重负也只能硬挺着。

问题是,金家人居然将“要最高尊严”当作“有最高尊严”了,于是就有了“建设世界最强大国家”的雄心。这种话,就是听的人都会难为情,当然不会有好结果,真正“建成了世界最落后国家”!尽管尊严越来越高,危机却越来越重。金家人终于明白,已到了“危急存亡之秋”,保政权成了第一要务。不过,“最高尊严”还只能硬扛着。

这个维护“最高尊严”的故事,与其说奇葩,不如说很愚昧。无论如何精明盘算,都顶不上一个简单常识:当今世界大势已不同于以往了,没有人敢公然踹灭一个小国,在强邻之旁好好活了整整60年的古巴就是明证;败亡的小国都是独裁者妄自尊大、肆意折腾的结果,红色高棉、萨达姆的伊拉克、卡扎菲的利比亚、霍查的阿尔巴尼亚、西亚德的索马里等等都是典型例子,委内瑞拉大概也很想成为下一个例子。将自己的人民折腾得水深火热,还谈什么尊严!

大国的尊严

谈到大国的尊严,又完全是另一种逻辑,朝鲜的经验已经不顶用了,尽管朝鲜极想以大国的姿态行事,不然何至于口口声声要“建设世界最强大国家”呢。

历史上与今天的大国多矣,但真正气盖宇内的大国却只有一个,就是堂堂大国中华。你想,除了中国之外,古往今来,还有哪个国家敢于或者想到自称“天下”呢?天下不是全世界是什么?与全世界打等号者,岂不是举世无匹的头号大国!

就实际而论,中国也确实幸运无比,在东亚一隅安安静静地当了数千年的头号大国,无忧无虑,酣睡不醒,以致让拿破仑尊为“睡狮”。敢在丛林中酣睡者,不是超级巨人是什么?当然,了解底细的人都知道,那种酣睡不醒的勇气,其实要大打折扣:那时,巨人之旁并无任何真正的威胁,至多有些偶然的例外。

这种连绵数千年的幸运,有一个影响深远的后果,那就是非同一般的“尊严”——又是这个难以纠缠的尊严!但大国尊严颇不一般,不能再用金家人那套说辞了,不是什么弯腰的问题。但也有一个直观的说法:

尊严就是令任何朝觐者下跪的傲气。

在礼仪已经现代化的时代,“下跪”或许只是象征性的;但在一两百年前,那可要求货真价实的下跪!就是那个英国使团的马嘎尔尼,竟敢与满清大臣讨价还价,坚持不肯给乾隆行三跪九拜的大礼,以致毁了自己的外交使命,怏怏而归。

即使在今天讨论马嘎尔尼行礼这件事,我相信,许多中国人还是会坚持认为:英国佬就该三跪九拜!并没有人邀请你,是你自己要到中国来,远道而来不是朝拜又是干什么?既然是朝拜,就得用主人的礼节。你也不瞧瞧,乾隆治下的中华,是何等声威远播的头等大国。当然,英国人根本不会认这一套;且不说,此时英国已是当时世界第一强国——乾隆当然不可能知道也不会相信这一点——英国人只会认欧洲规矩,哪里肯认东方规矩。没有当面说你是野蛮人,已算很厚道了。总之,双方的观念差距大到无法同堂共语。

现代人很容易批评乾隆妄自尊大,坐失中外交流的机会,酿成晚清年间的丧权辱国惨祸。这种批评有点过头。首先,即使乾隆破格礼遇英使,晚清的结局也未必有什么两样;用流行话来说便是:世界大势如此,劫数难逃!其次,乾隆自诩为古今第一帝,那种傲气直冲霄汉,事涉尊严,他能让步吗?如果他让了,其他外人反应如何,还在其次,更要命的是叫下面的臣子如何看待圣上的尊严?

如果注意到,百年之后的晚清朝廷,对于尊严的固守依然如故,对乾隆当年接待英使的做法就更能理解了。谁都知道,晚清的中国,就是一个元气丧尽的巨人,却勉强撑着不倒,威严犹在,尊严是一点也不能冒犯的。即使卖国条约已经签了一打,大国的面子还是小心地维护着。几千年的智慧依然顶用:只要面子在,就有了一切;只要不在国人面前丢脸,输点真金白银给外国人,就当作了赏赐好了。

各有尊严

既然有最高尊严,自然就会有“次高尊严”、“一般尊严”等等。这样一来,岂不可举出一个“尊严系列”出来,它们会呈现出什么不同面貌呢?

此处关注的是,三种性质与程度都有别的尊严。为了给其中每种命名,不妨借鉴五角大楼给军舰命名的方法,每个都冠以某个历史人物的名字,让人一望而知其意义。此处则采用国家的名字。

朝鲜级尊严——这种级别的尊严有多强悍,可看如下例子。

2015年12月,美国弗吉尼亚大学学生瓦姆比尔随团赴朝旅游,他万万没有想到,这竟是一次死亡之旅。朝鲜从旅行团中抓捕了他,指控他试图偷窃朝鲜的宣传标语,或许其中有朝鲜的伟大领袖像,这就冒犯了朝鲜的最高尊严。次年3月,朝鲜最高法院以阴谋颠覆国家罪判处瓦姆比尔劳动教养15年!被关押17个月后,朝鲜以“人道”理由释放了他,此时躺在担架上回国的他,已经气息奄奄,不久就亡故了。该学生的家人指控,朝鲜用酷刑毁掉了受害者的健康。朝鲜究竟用了什么先进的虐待方法,至今都是一个谜。

这种闻所未闻的恐怖事件,想必会让美国人惊诧莫名。在经历过文革的中国人看来,这种事情就要好理解得多。老一代人都知道,与领袖像、像章、语录等等有关的一切,都属于最高尊严,任何有意或无意的冒犯,都是大逆不道!那个美国学生实在是找死,也不打听打听,你要去的是一个什么样的国度,以为如同家乡一般自由自在,就像把一次极地探险当成一次欧洲游了,至死都不明白是怎么送命的。

朝鲜级尊严,就是对任何轻微冒犯滥施淫威的尊严。

美利坚级尊严——美国人的一些惊世骇俗的表现,让人感到这个国家有时极没尊严,而有时又极具尊严。

在美国面前,委内瑞拉肯定是一个不足道的小国。但对于它的屡屡冒犯,美国却无可奈何。在联合国大会上,查韦斯恰恰被排在布什之后演讲。布什刚刚离席,大概还未离开大厅,查韦斯就开骂:刚才离去的这个魔鬼,他口中发出的恶臭还没有散去呢。要知道,这是联合国大会,而委内瑞拉还是与美国有邦交的国家。从任何标准衡量,上述话语都是无法接受的,它已经远远超出言论自由的范围。然而奇怪的是,无论布什本人,还是美国政府、媒体,都若无其事,没有任何人觉得美国的“最高尊严”受到冒犯。如果这种事情是针对朝鲜一类的国家,该有多少人摩拳擦掌冲上去,你不难想象出来吧?

谁要是认为美国佬真没尊严,那他就想错了。二战开始时,美国人本来想置身事外,对日德两国都算过得去。但在珍珠港事件中吃了日本人的亏之后,全世界就知道美国人是不是好惹的:美国举全国之力,务使日本人认输投降;它彻底胜利了!

美利坚级尊严,就是绝不放过任何滔天恶行的尊严。

德意志级尊严——你大概会首先想到,这不是条顿武士的彪悍威严吗?经过查理大帝、弗里德里希大帝、威廉皇帝等等历代君王培育之后,这种尊严之凛然不可犯,全欧洲都铭记于心了。然而,二战之后,这种尊严似乎奇迹般地销声匿迹、不见踪影了。现代德意志人所具有的,已经是完全不同的另一种尊严,它的已经成为经典的表现,就是德意志前总理勃兰特的著名下跪,那是真正震惊世界的一幕。

1970年12月7日,正在访问波兰的德国(当时的西德)总理勃兰特,在华沙参观了犹太人起义纪念碑。在纪念碑前,他突然双膝跪下,向死难者默哀。这就是历史上著名的“华沙之跪”。以下跪来谢罪,并不是欧洲人、尤其是现代欧洲人的习惯;勃兰特的这一非常之举,在西方带来多大的震撼,可想而知。

东方人倒并不在乎下跪,我们经历了数千年跪拜的历史。但是,为自己先人的过失,在过去敌国的土地上下跪谢罪,在东方却绝对闻所未闻!罪行不比德国人轻的日本,其首相能来中国下跪谢罪吗?日本人能够理解勃兰特吗?就是中国人,也未必能理解勃兰特。

这样的非常举动能表现尊严吗?如果表现了尊严,那是一种什么尊严呢?这当然不服从朝鲜级尊严的逻辑,也不服从美利坚级尊严的逻辑,而是一种完全新的逻辑。不需要对这种逻辑去做什么理论解说,它的意义就包含在下述掷地有声的评语中:

跪下的是勃兰特一个人,却让整个德意志民族从此站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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