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起了支教时,有个小男孩对我说,我将来要当作家,要把名字印在书上。他蓬头垢面,穿着一双好笑的红色塑料拖鞋,是他姐姐穿剩下的。我至今还记得那认真倔强的表情。多像曾经的自己。
刚记事的时候,爹决定让我背点东西,锻炼记忆力。他问我,背π还是背诗?
我压根不知道什么是“派”,什么是诗。歪着头假装想了想,说,诗。
天地玄黄,宇宙洪荒。爹念一句,我跟着念一句。这是我最早的文学启蒙。
我摇头晃脑地背“窈窕淑女,君子好逑”,背“春眠不觉晓”,背“蟑螂吃水清兮”,后来才知道那是“沧浪之水清兮”。如今我常常想不起昨天刚看的论文,《木兰辞》倒是张口就来。大概是内存被占用太多,又舍不得清理。
爹是中学语文老师,有一房间的书。娘说,爹是镇上第一个拥有书房的人。娘还说,爹是个穷教师,脾气也不好,可她就看中爹一点——爱读书。每个月工资一到手,爹就拉着娘去县城的新华书店,一趟就花去大半。换了别家的媳妇该跳脚了,可娘说,爹挑书的样子最迷人。
我常溜进爹的书房乱翻。这一排是文艺理论,那一排是古典诗词,有一个大橱里都是些外国名字,从尼采昆德拉到杜拉斯阿赫玛托娃。我最喜欢书桌边上那一箱古典章回体小说,《隋唐演义》《三国演义》《说岳全传》《水浒传》……一本接一本读下去。林冲夜雪山神庙那段,我独忘不了林教头“却把葫芦冷酒提来便吃,就将怀中牛肉下酒”。有一次家里吃白切牛肉,我偷偷藏了一块,半夜在被窝里偷偷地啃,一边遥想林教头的风姿,不觉昏昏睡去。第二天一早人赃俱获,收获一顿暴打。还有一次,我找出本贾平凹的《废都》,翻了几页吓一大跳。心想不好了,爹居然看这么流氓的书,要不要去告诉娘?
四年级时跟爹娘去北京玩,我吵着闹着,非得带上一本丁玲的《太阳照在桑干河上》,老师说了,这是名著。我在候车室看书,在火车上看书,跟天安门合影时还在看书,恨不得对周围每个人嚷嚷,快看呐,这儿有位红领巾在读名著!第一次深刻体会到,装是一件很辛苦的事。
初中部的图书馆只对教师开放,我用爹的名义去借书,上课偷偷看。教数学的老孙头气急败坏地找到我爹,看看你儿子,一节课被我没收了三本。爹安慰了一番老孙头,回家把书扔给我,臭小子,品味还不错。那次借的有狄更斯的《双城记》、雨果的《九三年》。隔了几天,爹铁青着脸回家,二话不说,解下皮带就抽。我一边嚎一边想,不该去借那本《金瓶梅》啊。
初二那年,我喜欢隔壁班的花花。花花作文写得好,每回都贴在橱窗里当范文。出于一种小孩子好笑的“相爱相杀”的心态,我发誓要写过花花,让她注意到我的存在。于是我刻苦钻研《初中生作文选》,没用;钻研《高中生作文选》,没用;接着是《少年文艺》《故事会》《萌芽》……还是没用。绝望之际,我找到了一本《文化苦旅》。如同打通了任督二脉,我的作文脱胎换骨——平均每千字要惆怅四次,掩卷沉思三次,潸然泪下两次,问苍茫大地一次。老师们都惊叹了,这个傻头傻脑的男生,原来是如此一副忧国忧民的心肠。
毕业前,最后一次,我的作文贴在橱窗里。那是一篇藏头文,每段第一个字连起来是“杨花花我喜欢你”。班上最笨的小孩都读懂了,可是花花不懂。
高一暑假,正逢法国世界杯。小组赛最后一轮,西班牙6:1大胜保加利亚,最后仍惨遭淘汰。赛后我百感交集,写下了一篇观后感,大概叫什么“伊比利亚的黄昏”。我用尽了一个十六岁少年所能想到的所有华丽辞藻,写满了深情押韵的句子。我非常得意,然后打算寄给《新民晚报》。这是我第一次投稿。我不确定应该投给体育版还是副刊,想了半天,最后决定:两边都投。从邮局回家的路上我特别兴奋,觉得自己大概要出名了。忽又苦恼:要是两个版面都抢着要怎么办?好像得罪哪一边都不太好。
从那天起,每天下午三点一过,我就坐立不安,心神不宁。好不容易盼到了邮递员的身影,我一把抢过报纸,先翻体育版,再翻副刊,心情便黯淡了下来。
直到世界杯结束,法国队拿了冠军,还是没能在报纸上找到我的名字。我忘不了那种无望的等待,像极了暗恋的滋味。
高三迷上了金庸古龙,没日没夜地看。现在想来,我爹敢于把《情人》《洛丽塔》《查泰莱夫人的情人》放在书架上任我取阅,唯独把一箱武侠小说加了锁,真是知子莫如父。书是同班一个绰号Strong的男生借我的。两人一下课就比划龙象般若功黯然销魂掌,自比“北萧峰南慕容”。我俩约定高考后去少林寺挂单学拳,Strong考砸了,我就没好意思提这事。多年后偶遇Strong,抱着十个月大的女儿,戾气褪尽,无限温柔。
要填志愿了。语文老师劝我报复旦中文,班主任物理老太怂恿我考交大物理。我喜欢文学,但物理成绩好像也不错。那天物理老太把我叫出教室,告诉我考复旦的推荐分是5分,而交大有10分。我失眠了,辗转了一整夜,最终决定接受交大的招安。几天后志愿表交上去,语文老师痛心疾首,一声叹息。我悲哀地想,是不是哪怕交大的推荐分只高半分,我也会义无反顾地跳进这座山神庙。理想、兴趣,说穿了就是这么不值钱。我魂不守舍,无心复习,语文老师的叹息在脑海里挥之不去。我知道我的文学梦算完了,科学梦还得从头做起。
纪伯伦说,我的心曾悲伤七次——忘了是第几次,在困难和容易之间,它选择了容易。
高考后,我封存了一箱闲书,打算老老实实当一个理科男,做理科生该做的事。我做题,写实验报告,熬夜看欧冠,在教室后排昏睡,去校门外的黑暗料理撸串,在喧嚣的小网吧亢奋地CS,肆意挥霍着大把大把的时光。每周一篇的随笔戛然而止,厚厚的一册摘抄本一笔勾销。都是些没用的玩意。我笑自己,你没那么才华横溢,也没那么多愁善感。我不需要书写什么,也不需要抒发什么,四种音调的“我草”足以表达我所有的情感。
2007年夏天,我在陕北支教。没课的时候,我爬上高高的塬顶。天地苍茫,大风从鄂尔多斯高原浩荡南下,带着沙粒的质感。云朵在大地上投下影子,掠过千沟万壑,像一尾尾鱼。人们在大地的褶皱里挖了几眼窑洞,拉扯出几块旱田,便在这穷山恶水中生存了几千年。
此地贫瘠,然向学之风炽烈。单看窑口贴的春联,那字句,那笔画,足以令我这个所谓的博士生汗颜。放羊的杨老汉喜欢讲古。他饶有兴致地告诉我,这一带向来是兵家重地,小范老子(范仲淹)打西夏,杜松将军打漠南蒙古,不知死了多少人。1934年,老谢(陕北红军将领谢子长)的部队,也在无定河边打过几个大仗哩。
无定河,我脱口而出,是那“可怜无定河边骨,犹是春闺梦里人”的无定河?
是啊。沿着河往上游走,便是那赫连勃勃大王建的统万城,也叫赫连台的。
他低头叹息,只剩下一截城墙,几眼窑洞,没啥看头。
无定河边暮角声,赫连台畔旅人情——好久好久不背诗了,没想到它们还在。像多年不见的老情人,一颦一笑还是那么销魂。
支教结束后,我背上行囊,一路西行,去追逐那些唐诗中的地名。搭货车,坐摩托,蹭拖拉机,跟着转场的牧人骑过马,夜晚,找个加油站搭帐篷。大漠孤烟,废墟落日,我行走在日复一日的苍凉里。想象着脚下的这条路,如何被脚掌、马蹄、驼印一步一步踏出来;如何一次次被大雪覆盖,被风沙掩埋,被鲜血浸染。那些埋在心底的诗句,被一个个古老辉煌的名字唤醒:凉州、阳关、玉门关、居延、轮台、楼兰、交河、走马川、丁零塞……
独自面对大块的空间和时间,除了笔墨,无以排遣。我买来一个小学生的作业本,默写诗词,记录感想。写满了,又买第二本。最后竟是七本满满的行路笔记。
二十五天后,我站在通往吉尔吉斯斯坦的吐尔尕特口岸,风尘仆仆,形同乞丐。向西,是喀喇昆仑山和兴都库什山的莽莽群峰;向北,是李白的故乡碎叶城;往南,是阿里无人区。我该回去了,浮云游子意,落日故人情。长风几万里,吹疼我的脸颊。这是我真正的成人礼,是我迟到的少年游。
想起了支教时,有个小男孩对我说,我将来要当作家,要把名字印在书上。他蓬头垢面,穿着一双好笑的红色塑料拖鞋,是他姐姐穿剩下的。我至今还记得那认真倔强的表情。多像曾经的自己。
原来从未忘记。
回来后,去看望高中语文老师。告诉她,失去的东西我会亲手拿回来。
我重新拿起了笔,在万籁俱寂的深夜,在独自醒来的清晨,一个字一个字地找回自己。我不再是那个捧着《桑干河》的少年,不再在乎别人的眼光。就像跑步,只专注于自己的步伐,不管路边有没有人为你鼓掌。
年少时的记忆,像相机的底片,只感光,不留影。随着光阴流逝,岁月沉淀,一张一张洗出来。
我知道,我的第一张底片是这样的:
——背π还是背诗?
——诗。